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十批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共2件,情况属实2件。目前办结完成2件。
受理编号195:“城关区牟家庄小学空气热能泵噪声超标,只是做了降噪措施,没有彻底解决。”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教育局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牟家庄小学空气热能泵,为牟家庄小学新近安装的3个空气能供暖设备外机,供暖设备距牟家庄西小区最近处约8米,学校白天上课期间供暖设备正常运行,晚间(20时至次日6时)仅启动一台低频运行保障设备基本循环。供暖设备于2024年10月25日开始安装,11月1日运行启用,为确保供暖设备噪声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休息,施工方同方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空气源热泵设备加装了减震阻尼器和减震垫,对水泵设备机房进行了全密封式降噪处理,并于11月16日在供暖设备和居民小区之间加装了隔音板。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11月16日在隔音板安装完成后,供暖设备安装公司同方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时间委托甘肃蓝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入户对供暖设备运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供暖设备噪声排放达标。为积极回应投诉人诉求,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现场告知供暖设备改造项目负责人,在确保学校正常供暖的前提下,加强设备维护和噪音监测,保障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生活;同时,要求牟家庄小学加强供暖设备管理,严格执行白天学生入校正常供暖、夜间低频使用的模式,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周边居民做好回访解释工作。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98:“1.永登县武胜驿镇龙某强占150余亩土地,大兴私建庄园耗资近亿元,在得知督察组进入兰州市期间,连夜拉运已生产的石料、设备、从表面看来道路已损坏,但实际里面另有一条道路,在窝窝庄、红土庄大量挖取红土运石至红狮水泥厂。2.庙坪村阳屲磨盗取粘土、高岭土、督察组进驻后用水车将盗挖痕迹毁灭。3.中堡镇渣子沟原矿山采矿证过期,但仍在采矿,相关部门未处理,任由龙某任意盗取资源,破坏环境。”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永登县自然资源局、永登县武胜驿镇人民政府、永登县中堡镇人民政府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永登县武胜驿镇龙某强占150余亩土地,大兴私建庄园耗资近亿元,在得知督察组进入兰州市期间,连夜拉运已生产的石料、设备、从表面看来道路已损坏,但实际里面另有一条道路,在窝窝庄、红土庄大量挖取红土运石至红狮水泥厂”的问题。经核查,“永登县武胜驿镇龙某强占150余亩土地,大兴私建庄园耗资近亿元”,实际为永登县武胜驿镇武胜驿村龙某、马某等4户村民在各自原宅基地基础上联合修建的农家乐及民宿,总占地面积2433.08㎡(3.65亩),分别为572.04㎡、546.37㎡、505.75㎡、808.92㎡,4户村民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中“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要求,该处村民利用闲置宅基地改建农家乐及民宿的行为符合用地政策规定;2024年10月中旬该4户村民联合修建的农家乐基础建设基本完工后,对建筑剩余石料及切割石料的部分设备进行了清运,不存在“得知督察组进入兰州市期间,连夜拉运石料、设备”的问题;举报反映的“另一条道路”实际为武胜驿镇人民政府委托甘肃贞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修建的滨河路,该道路建设长度2.4公里,宽8米,目前正在建设中;“窝窝庄”位于武胜驿镇武胜驿村,实际为兰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大川粘土矿,该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永登县自然资源局和永登县武胜驿镇人民政府对该矿多次巡查,均未发现开采行为。“红土庄”位于武胜驿镇武胜驿村,实际为永登县龙源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辉绿岩矿,矿山建设期间只修建了矿山道路和生产平台,但一直未实施开采活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对所修建的道路和生产平台进行了植被恢复。因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延续手续,永登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17年4月依法注销了《采矿许可证》。经2024年11月17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该矿山植被恢复良好,未发现开采痕迹。同时,联合调查组向兰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调查取证,该公司2024年以来原材料粘土来源为兰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小渣山石灰岩矿、天祝藏族自治县松山石膏矿,不存在从其他渠道采购原材料粘土的情况。
关于“庙坪村阳屲磨盗取粘土、高岭土、督察组进驻后用水车将盗挖痕迹毁灭”的问题。经核查,举报件中“庙坪村阳屲磨”实际为武胜驿镇富强堡村四社,此区域不存在高岭土资源。经调阅永登县自然资源局案卷,发现此区域有1起违法开采案件。2022年3月兰州龙源生态种植农民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与武胜驿镇富强堡村四社6户村民私自签订《永登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共租赁杨家川6户村民承包地59.5亩。2022年6月以来,兰州龙源生态种植农民合作社对其中47.24亩的山旱地进行平整,平整过程中将部分土方售卖给兰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2023年4月12日,永登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兰州龙源生态种植农民合作社非法开采粘土一案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5月5日将此案依法移送永登县公安局。因鉴定样品不属于耐火粘土矿,该案未构成非法采矿罪。2023年11月14日,永登县自然资源局对兰州龙源生态种植农民合作社非法开采粘土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已结案。2023年8月永登县武胜驿镇人民政府在此处安装监控摄像头2台,通过人防技防手段,对该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未发现新的采挖行为,故不存在“督察组进驻后用水车将盗挖痕迹毁灭”的问题。
关于“中堡镇渣子沟原矿山采矿证过期,但仍在采矿,相关部门未处理,任由龙某任意盗取资源,破坏环境”的问题。经核实,举报反映的“中堡镇渣子沟原矿山”实为永登县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石灰沟建筑用石料矿、永登县玄武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矿2家矿山。其中永登县玄武岩矿业有限公司石灰沟建筑用石料矿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辉绿岩,永登县玄武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矿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玄武岩。两家矿山《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永登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停工通知,供电部门对其生产性用电采取了断电措施,2023年4月永登县中堡镇人民政府在进出矿区重要路段加装限高杆和视频监控设备,限高杆钥匙指定专人保管,永登县自然资源局、永登县中堡镇人民政府在日常巡查过程中也未发现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环境行为。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永登县人民政府组织永登县自然资源局、永登县武胜驿镇人民政府、永登县中堡镇人民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进行全面核查处理,现场未发现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环境行为;永登县自然资源局、永登县武胜驿镇人民政府、永登县中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综合施策、疏堵结合,发挥“人防+物防+技防”优势,区域包干、责任到人,坚决遏制非法盗采行为的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