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31号)规定,现对2024年9月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2024年9月11日,我市永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自动监测总氮日数据为:20.066 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于9月25日对永登污水处理厂进行约谈,要求企业: 一是及时维护在线运行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加快提标改造项目工程进度。
特此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1月27日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31号)规定,现对2024年9月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2024年9月11日,我市永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自动监测总氮日数据为:20.066 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于9月25日对永登污水处理厂进行约谈,要求企业: 一是及时维护在线运行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加快提标改造项目工程进度。
特此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