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甘肃省建设工程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现场探伤应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2 17:08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核安科      访问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22日我局拟对甘肃省建设工程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现场探伤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2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8611591(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安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68号名城广场4号楼1216室

  编:73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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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工程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现场探伤应用项目

探伤机储存室位于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28号认证中心实验室;便携式X射线探伤机用于移动式探伤。

甘肃省建设工程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兰州宏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司

 

 

建设单位拟购置10台便携式工业用X射线探伤机(均为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承接其他单位委托的检测业务,无固定场所,随承接任务地点发生变化。本项目在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28号认证中心实验室原有房间改造探伤机储存室、洗片室、凉片室、危险废物暂存间、人员办公等场所。项目总投资168万元,环保投资43.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5.65%。

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对辐射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X射线探伤机存取管控措施。一是设立专用探伤机储存室,储存场专人管理、双人双锁,并设置监控确保设备存放安全;二是建立X射线探伤机出入库、运输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X射线探伤装置和相应的辐射防护设施、设备、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的台账管理档案。

(二)严格落实运输辐射安全措施。探伤机应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并配备专人押运。

(三)严格落实现场探伤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本项目在探伤工作开始前,应对工作条件进行评估,监督区周围空间有不可避免的敏感点和较大人流,不得开展探伤工作。要确保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等相关标准要求。一是严格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并实行两区管理制度,第一次作业,根据《报告表》估算结果划分两区,之后作业根据检测结果将作业场所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15μSv/h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控制区外剂量当量率大于2.5μSv/h的区域划为监督区,在控制区、监督区边界悬挂清晰可见的警告牌、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并设置警戒线,警戒灯、声音提示装置和专人巡视,加强设备运行期间安全管理;二是X射线机的警示信号应与探伤机连锁,20名工作人员两人一组分为10个移动式探伤工作小组,每个小组配备数量和工作人员相匹配的个人监测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严格执行边界巡查和检测要求。  

(四)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并落实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岗位职责、X射线探伤机安全操作规程、探伤清场巡查制度、个人剂量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监测方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相关管理及工作人员须参加相应级别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严格持证上岗。按照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本项目确定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限值为5mSv。

(五)严格落实三废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洗片废水排放时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废胶片应集中收储,暂存于为废暂存间专用废物桶,定期为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三、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监督。你单位要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二)落实环保制度,规范验收程序。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三)加强运行管理,强化日常监督。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须严格做好日常人员、设备管理的同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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