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发布时间:2024-03-29 15:29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2      访问次数: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2024年3月28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度第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卫红通报了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与兰州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工作情况。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科科长鲁卫刚,应对气候变化科科长杜坤坤,榆中分局局长王亚宁,永登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喜阳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兰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白蓉主持发布会。

 

白蓉: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卫红先生,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科科长鲁卫刚先生,应对气候变化科科长杜坤坤女士,榆中分局局长王亚宁先生,永登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喜阳先生。请他们共同为我们介绍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及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工作等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问题。

首先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武卫红先生介绍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与兰州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工作情况。

 

武卫红: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我是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言人武卫红。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见面,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稳步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扎实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一定成效,现由我发布“无废城市”及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两大平台具体工作进展情况。

一、“无废城市”建设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实现城乡“无废”、环境健康。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

我市2022年4月成功入围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印发《兰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全域“无废城市”建设“1+8+3”方案,确立固废、责任和任务“三张清单”,建立了47个建设指标和“一揽子”配套政策。成立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无废城市”推进会,将“无废城市”纳入市委强省会“两先”竞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亮牌考核,建立月调度机制,坚持以五大领域固体废物“三化”为目标,全域纵深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经过不懈努力,兰州“无废城市”经验模式被国家、地方媒体广泛报道,2个案例入选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4项成果被“中国无废城市”专栏推广。47项指标体系已全部完成2023年目标,其中21项指标已提前完成2025年目标值;84项任务清单已完成37项;凝练198亿98个“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其中37个工程已建设完成;成功创建129个“无废细胞”,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如期开展。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方面,我们坚持三化系统,打造全域无废。

一是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以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建筑创建、“两品一标”认证等行动为抓手,不断推行工业减污降碳,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持续推广绿色建筑,推进种植业绿色发展,全方位推动源头减量。兰州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率100%,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率达到80%,全市“两品一标”认证产品274个。

二是提升资源化利用能力。推动以红古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为代表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突出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治理工作,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覆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1%以上;成功申报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基本构建了再生资源回收产业链,回收企业920余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三是保障无害化处置能力。以科技为引领,创新“治废”技术手段,建设固体废物智慧大平台,引进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能源碳酸锂技术,实施“‘双碳’背景下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系统低碳技术研究与应用”,全市“无废城市”固废五大领域无害化工程项目全覆盖,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另一方面,我们坚持四轮驱动,创新无废体系。

一是逐步完善制度体系。明确48项“治废”制度体系,已先后完成了27项配套制度,发布《兰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兰州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等多项法规制度,为构建“无废城市”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是深入探索技术应用。引导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建立了城市废弃食用油脂全流程一体化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废弃食用油脂智能收运与资源化再利用产业化应用;建筑用可循环使用装配式金属防护网体系研究及产业化推广应用项目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发挥科技引领作用,组织实施“含有色金属固体废弃物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研究”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4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取得进展。

三是有序推进市场体系。我局结合全市具体情况,发布了兰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公告,为社会资本投资提供引导性意见;编制涉固体废物税费优惠文件清单,促进“治废”产业发展;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危险废物处置地方收费机制,支持并引导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23年享受政策企业23户。

四是不断强化监管体系。推动“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创新,目前,固体废物智慧大平台四大数字模块已完成开发,实现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一张网”;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危废底数逐步摸清;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综合整治行动和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涉固体废物案件办结率均保持100%。

二、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

2022年8月4日,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印发《关于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我市为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作为西部地区首批通过评审的省会试点城市,我市根据试点“两方案”,紧扣“抓项目、抓市场和抓产业”三个方面,围绕九大重点任务,开展了一系列的试点建设工作。

2022年试点获批后,我市按照生态环境部《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参考标准》的要求,建立了涵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两大类,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利用、城乡基础设施适应能力提升、水资源管理和设施建设类等11个子类别的试点项目储备库。同时,综合考虑储备项目实施进展、融资需求等因素,择优筛选出了包括林业碳汇固碳、可再生能源利用、流域综合治理、生态廊道建设、低碳工业改造、城市更新、固废处理等七大类项目,建立了试点项目实施库。

去年11月28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印发了《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指南(试行)》。我市参照省级标准,制定了《兰州市绿色及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管理办法》,明确了市级绿色及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目录、项目入库流程及评价方法。目前,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已正式印发,随时公开面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定级,进行产融推介。

根据项目库分级管理和动态更新原则,我市按季度对已入库的项目进行调度更新,及时补充新增项目、删除闲置项目,对符合融资条件,具有强烈融资意愿的项目进行提级推荐。截止今年3月15日,我市试点储备库共有入库项目249个,总投资金额3318.86亿元;试点实施库共有入库项目61个,总投资金额756.29亿元。通过积极的产融对接,2023年我市共促成融资签约项目11个,总投资额477亿元,授信金额289.3亿元,目前已到位融资金额89.1亿元。

同时,根据试点“两方案”工作要求,我市于2023年8月启动了兰州市气候投融资产融对接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截止今年3月,已初步开发完成了平台项目库管理和产融对接模块,计划近期邀请在兰各金融机构作为首批体验的用户进行注册登录并发布金融产品,对试点平台进行试运行。预计到2024年8月,完成碳核算管理、企业绿色信用、投融资对接服务和环境信息披露等其他三个模块功能架构,2025年8月全面完成平台搭建和调试工作,正式上线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指标任务,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协同作战,抓好“无废城市”建设和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并充分运用两大平台带来的便利和优势,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厚植强省会绿色生态底蕴。

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白蓉:

感谢武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现场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中新社记者:

刚才听了武局长的介绍,请问兰州市在“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方面有什么进展?



鲁卫刚: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无废城市细胞”是指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开展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酒店、商场、景区、社区、村镇等各类生活、生产单位。“无废城市细胞”作为“无废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是践行“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促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
    兰州市按照“无废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印发了《兰州市“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实施方案》,定制机关、学校、企业、景点、商场、社区(小区)、酒店、医院、园区共九大细胞标准指南,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活动,加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宣传引领示范作用,在“十四五”期间全市创建至少560个“无废城市细胞”,通过“无废城市细胞”带动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兰州市根据各类型“无废城市细胞”的特点,制定不同评价标准。各类型“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标准主要从组织管理、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无废宣传等方面设计具体评价指标,对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设置了细致规范。现已完成129个“细胞”创建工作,已达到2025年指标任务的80.6%,其中,“无废机关”44个,“无废小区(社区)32个”,“无废企业”23个,“无废学校”13所,“无废医院”5所,“无废商场”4个,“无废景点”4处,“无废酒店”4家,第二批拟创建197个“无废城市细胞”,目前确定3月底前可命名细胞42个。

光明日报记者:

请问生态局能否详细介绍我市通过气候投融资试点平台已促成绿色融资项目的情况?



杜坤坤:

感谢您的提问。

自2022年8月获批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以来,我市积极探索符合兰州发展实际的气候投融资模式,通过建立试点项目储备库和实施库,优选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项目重点进行推介和产融对接。通过积极的产融对接,2023年我市已促成两批11个重点项目成功融资,项目类型主要包括林业碳汇、低碳能源、低碳工业等。2023年2月6日、10月11日,市政府先后组织了两批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签约仪式。兰州市国家储备林建设、华润电力永登七山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二期、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中深层地岩热绿色能源供热示范项目等11个重点项目分别与农发行、建行、交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融资协议。签约项目总投资477亿元,授信金额289.3亿元,目前金融机构已到位融资金额89.1亿元。

兰州日报记者:

请榆中县介绍一下2023年以来榆中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王亚宁:

感谢记者的提问。

2023年以来,我们榆中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榆中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局党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发展。

一是稳定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3年,榆中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达标率为90.4%,比2022年同期增加6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5,PM10、PM2.5浓度同比都有所下降,其他四项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未发生因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和同比改善幅度位于全市前列。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稳定,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县域总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发展。今年截止3月27日,榆中县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到77天,同比持平,达标率为88.5%。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充分发挥县大气办牵头抓总、调度指挥作用,落实落细工业企业、工地道路扬尘、燃煤、汽车尾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各项管控措施,并充分运用国控、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8个乡镇空气质量微观站和无人机航拍等技防措施,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坚持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保证水质安全。黄河流域榆中段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334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任务316个,宛川河、柳沟河水质持续改善。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通过开展优先管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对6家重点监管企业环境管理等举措,全县没有发生因土壤污染造成的环境安全事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安全稳定。

三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审批建设项目11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审核项目35个。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各类污染型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对于涉及基础设施、改善民生类的重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搞好跟踪服务。在全县18个乡镇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持续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发现的82个问题有79个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切实将各类环境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障全县生态环境安全。146件环境信访件均得到及时调查处理,对12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通过严格环境执法,倒逼企业落实污染治理责任。

四是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聚焦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国家黄河流域及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下大力气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整改销号,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见效。截至目前,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县的48个具体问题和交办的84件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销号,两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52件信访件和反馈的53个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国家和省级警示片披露涉及榆中县的6个问题也已完成整改。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榆中县的21批次33件信访件,现已办结26件,正在办理7件。

媒体朋友们,虽然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下一步,榆中分局将以落实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为契机,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深入打好更高水平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新时代美丽榆中建设夯实生态环境根基。

中国甘肃网记者:

请问永登县在2023年以来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做了哪些相关工作。


王喜阳: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2023年以来,永登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永登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兰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四强”行动,以“三抓三促”行动为牵引,以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新时代美丽兰州贡献永登力量。

一、攻坚克难,高标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围绕“生态立县”“生态强县”目标任务,锚定黄河国家重大战略,坚持高站位推动,硬措施落实,全县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安全可控。2023年,全县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31天,同比加2天,达标率90.7%,同比上升0.6%,未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庄浪河、大通河断面水质及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安全利用率100%;未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今年截至3月27日,全县空气质量达标天数79天,同比增加3天,达标率90.8%,同比上升0.4%;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细颗粒物(PM2.5)浓度28ug/m3,同比下降29.7%;空气质量指数4.27,同比改善15.8%。

二、平战结合,高效率打通污染防治防治痛点堵点

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全民治污,创新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开展全县锅炉环保达标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淘汰改造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等各类锅炉68台798.7蒸吨;积极推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完成全县18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完成11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按照“三水统筹”“四水四定”原则,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累计排查整治各类排口244个;有效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整治水源环境问题11个;开展枯水期水污染联防联控,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排查并督促整改问题102个。全面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完成2家企业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高标准高质量整村推进苦水镇寺滩村、龙泉寺镇瑞芝村、大同镇郭家墩村等3个村庄环境整治。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和“无废城市”创建行动,督促企业做好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工作,及时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减少贮存量,消除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三、强化监管,高质量筑牢县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铁腕治污、柔性执法,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守牢守好生态环境底线红线,切实筑牢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开展“送法进企、帮扶执法”检查行动,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个、规范一批。2023以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0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投诉案件91件,信访案件办结及时率、结案率均达100%,做到了“民有所诉、必有所应”。积极主动上门、靠前服务,采取“不见面备案”“当日受理”“多规合一”等环评“放管服”改革举措,积极为108个,总投资48.7亿元的投资项目提供服务指导。

四、提质增效,高要求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坚持“当下改”和“长久治”并举,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五清五抓回头看”专项行动,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的281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有力有效补齐了生态环境领域短板弱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办理群众举报件25批次49件,已办结40件,办结率81.6%,责令整改企业19家,立案调查企业11家,立案侦办1家,问责7人。全面有序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我县在2022年度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中排名第7位,同比上升了4个名次,助力我市排名大幅提升。2023年度考核工作已完成,预计考核结果将好于上一年度。

下一步,永登分局将继续巩固拓展攻坚成效,持续优化提升辖区环境质量,以更高标准、更硬举措、更实作风,推动新时代美丽永登建设,取得新成效、见到新气象。

白蓉: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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