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关于2024年4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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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2024年度建设项目审批公示表
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1 | 兰城环审〔2024〕7号 | 2024.4.19 | 九州开发区T459#道路新建工程(B465#路~B467-3#路段) | 兰州高新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开发区 | 兰州天宇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兰城环审〔2024〕7号 关于九州开发区T459#道路新建工程(B465#路∽B467-3#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1、T459#路环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