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1)达标天数
1-4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93天,比去年同期增加11天,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6.9%。未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2)大气污染物浓度值
1-4月份城区PM2.5浓度50μg/m3, 同比下降3.8%;PM10浓度86μg/m3,同比下降13.1%;O3第90百分位数119μg/m3,同比上升4.4%;NO2浓度42μg/m3,同比下降8.7%;SO2浓度15μg/m3,同比下降11.8%;CO第95百分位数2.0mg/m3,同比持平。
(3)其他考核指标
1-4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20,同比下降6.1%;PM2.5、PM10、NO2、O3、CO、SO2等六项污染物对综合质量指数的分担率分别为27.5%、23.7%、20.2%、14.2%、9.6%和4.8%。轻度污染及以上污染天气中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19天,占65.5%;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6天,占20.7%;NO2为首要污染物的4天,占13.8%;无CO、O3和SO2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