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024年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正宁路150、117号(古玩城)供热项目 | 城关区正宁路 | 融通地产(新疆)有限责任公司 | 信佳环保股份公司 | 项目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正宁路150、117号(古玩城)。项目建设锅炉房1座,安装2台0.7MW、1台2.1MW天然气锅炉,用于周边家属院、酒店冬季供热,为上品酒店供热水。配套建设锅炉房内燃气管线、软化水制备装置、储水罐、热水循环系统及废气废水处理设施。 | (一)项目建设于地下。运营期2台0.7 MW然气锅炉产生废气经低氮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8 m高排气筒排放(DA001),1台2.1MW然气锅炉产生废气经低氮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要求。 (二)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软化废水、锅炉排水经收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最终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