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永登恒永工贸有限公司李家峡建筑石料矿 | 兰州市永登县柳树镇红砂川村李家峡 | 永登恒永工贸有限公司 | 甘肃陇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开采规模由原来的30万m3/a扩大至200万m3/a,配套建设破碎加工区,矿权范围由0.0382km2扩大至1.238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方法,矿山服务年限30年。破碎加工区在现有1#生产线北侧新增2#生产线,在办公生活区南侧新增3#生产线,三条生产线工艺均为筛分、破碎,建成后总生产能力为200万m3/a。 |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矿石开采工序配备雾炮机喷雾降尘;原料堆场采用密目网遮盖;成品堆场分区堆放,0-3mm的成品堆场设置为全封闭型,其余成品设置三面围挡的半封闭式堆场,同时采用密目网遮盖;排土场分层压实,表面洒水降尘,同时采用密目网遮盖。破碎加工设备全部位于封闭厂房内,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3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振动筛的上、下受料点和输送廊道均密闭,在产加工区顶部设置喷淋洒水装置(雾化),减少无组织粉尘,确保厂界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采用“分层剥离、分层开采、分层治理、分层恢复”方式,每层开采结束后对破土面进行压实、平整,利用剥离表土对采矿形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播撒草种等,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工作。 (四)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剥离表土/围岩妥善保存于排土场,用作矿山边开采边生态恢复用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建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