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纪委严禁在 “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5 13:49  发布部门:朱奎兵      访问次数: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为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根据市纪委《关于严禁在“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两节”期间执纪监督等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强化落实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作风纪律规定,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要结合各自在“四风”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的放矢地抓好“两节”期间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明确刚性要求,强化纪律约束,督促党员干部做到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规定,带头转变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二、严格规定,有禁必止

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纪律作风的相关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严格做到“八个严禁”即:严禁利用公款购买月饼和各类节礼;严禁利用公款购置各类会员卡和代金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请;严禁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各类私人会所;严禁赌博和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公款旅游。

三、强化监察,严肃执纪

节日期间,市纪委将随机抽查《通知》贯彻执行情况。局纪检组也将通过受理举报、日常性监督、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弘扬正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形成自觉执行各项规定的良好氛围,并于2O14108日前将执纪情况报局纪检监察室。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局纪检组的举报投诉电话为:0931-213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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