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06-25 13:49  发布部门:

兰州市环境保护局系统2014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是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惩治腐败,着力在严明政治纪律上有新加强,在转变作风上有新突破,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上有新举措,在优化政务环境上有新成效,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新作为,在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上有新提高,为实现环保中心工作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全市环保系统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部署的贯彻落实,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市委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厉惩处。 以优良的作风纪律确保大气污染治理整体战攻坚战、污染物减排、“双联”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1、制定规划。按照市委关于印发《兰州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市环保系统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处室:监察室,完成时限:4月底)    

2、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廉政风险管理体系,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再梳理、再分析,补充或调整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修订完善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腐败。补充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局系统领导干部在年终要进行述纪述廉述作风。(负责处室:监察室,配合: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8月底)

3进一步理清权力边界,固化和公开工作流程;制定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实施办法,制定对局系统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计划。(负责处室:人事处、行政审批处,完成时限:5月底)

3、强化落实监督。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每半年组织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要求自查,随时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执行制度甚至违反制度的行为,切实使各项制度得到落实。(负责处室:监察室,完成时限:全年)

4、畅通行政信访渠道。继续在兰州环保网站纪检监察栏目公布举报电话,在网站设立群众投诉栏目。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对待对群众投诉,认真查处群众投诉的每一件问题。做到事实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对于群众反映的工作人员工作作风问题,经查实的进行严厉查处。(负责处室:监察室,完成时限:全年)

5、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廉政准则》等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设立廉政大讲堂,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上一堂廉政课,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影视资料,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局系统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对新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考试等,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负责处室:监察室,完成时限:全年)

6、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今年在局属单位市环境监测站建立试点单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继续构建具有环保特色鲜明的廉政文化;年内建立5-7人组成的网络评论员队伍;组织一次以环保知识、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等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及时发现、推举和表彰廉政先进典型,以先进事迹激励、弘扬和引导环保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团结向上。(负责处室: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领导、责任、措施到位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好,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上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严格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目标责任到人。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追责。(负责处室: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2全面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负责处室:人事处、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3、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兰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制定《兰州市环保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完成好每一个阶段的任务,特别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负责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9月份)

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以良好的政风服务广大群众

1、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环保部“六条禁令”和兰州市环保工作人员十不准,进一步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法问题。

1.1规范污染治理项目安排、任务下达程序,杜绝不正之风。(负责处室:污控处、大气处,完成时限:全年)

1.2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环境执法权、排污收费权,严肃处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负责处室:市环境监察局,完成时限:全年)

1.3完善处罚文书审核、对服务对象出具环保证明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杜绝弄虚作假。(负责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全年)

1.4规范环保资金项目分配权,严禁在环保资金项目分配中谋取非法利益。严格履行对局属单位的监督职责,完善对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负责处室: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全年)

1.5规范环境行政审批权和项目验收权,严禁在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中谋取非法利益。(负责处室:行政审批处,完成时限:全年)

1.6强化对监测人员的监督制约,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负责处室:市环境监测站,完成时限:全年)

2、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主要是抓工作落实,整治“庸懒散、虚假浮”,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行风评议和行风监督制度,调整充实行风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第三只眼的作用,加强明察暗访工作,促进行风进一步转变,不断提升环保系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形象;围绕环境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环保热线、环保网络和媒体的作用,加大问题解决督办力度。(负责处室: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优质窗口服务意识。继续完善12369环保热线值守和服务制度;选派工作能力强、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的干部到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在环保项目审批过程中继续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良的服务。积极参加《政风行风阳光热线》直播节目,做到热情接听、认真解答、及时查处群众的问题,体现环保工作者良好的政风和优良的素质。(负责处室:行政审批处、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四项规定”和局党组“十六项规定”,党员干部要带头“讲政治、重团结、扬民主、转作风、改文风、保廉洁”。调查研究不走过场,不走形式,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规定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尽量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争取文件的总量、篇幅“双下降”。(负责处室:办公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5、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勤俭办一切事,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奢靡之风。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送礼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等名义变相旅游。巩固清理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负责处室:办公室、综合计划处,完成时限:全年)

6、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制定民评方案,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企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我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依法办事等方面进行评议,并接受服务对象评价和社会监督。(负责处室: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7、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完善兰州环保门户网站,充实内容,及时发布和提供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社会监督。(负责处室: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五、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把开展环评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与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涉环突出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之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着力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的环评进行督查,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减排;对涉及饮用水源项目以及重金属、有色金属等行业的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做好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核与辐射项目建设和使用安全。(负责处室:建管处、污控处、核安处,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2、深入开展环保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坚决纠正执法过程的随意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对违法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要禁止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激化矛盾等现象,绝不能发生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问题。(负责处室: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3、深入开展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方面的专项检查,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行为,严厉查处发现的环保系统执法人员以权谋私的问题。(负责处室: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杜绝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1、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实施办法》,健全完善经常性教育制度,着力加强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对新任党员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负责处室: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2、严格管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负责处室:人事处,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监督。一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重点岗位、人员,财务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和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监督。二是按照《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回访制度》,对企业和服务对象进行回访。三是审计监督。计划处每半年要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处室: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七、工作要求

1、严密组织,切实落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负责处室: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环保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做法、重大举措,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负责处室:法规处,完成时限:全年)

3、加强督办,形成合力。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着力解决问题、健全机制、落实整改。(负责处室: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4、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活动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认真总结经验,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负责处室:监察室,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兰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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