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5 13:47  发布部门:

各县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厅、市委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扎实推进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现就2013年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教育

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厅党组“十项规定”、市委“十四项规定”和局党组“十六项规定”。要通过组织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节俭意识和法纪观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针对春节期间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对党员干部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切实做到防微杜渐,维护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高高兴兴地过一个健康、文明、欢乐的春节。

二、严明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

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过好节日“廉政关”。一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请客送礼。二是严禁借拜年、联谊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三是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金)、代币购物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四是严禁利用借节日期间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之机接受宴请,收受土特产。五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六是严禁公车私用和擅自驾驶公车。七是严格执行24小时驻厂制度和值班制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领导干部带头督查。完善应急计划 ,配强应急队伍。八是严格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搞公款吃喝,年终突击花钱。

三、明确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

各单位要把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抓紧抓好。领导班子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过问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并且要认真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发现问题要敢抓敢管,坚决克服只说不做、只布置不检查,甚至对不正之风放任不管的现象。纪检检查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对作风不正、铺张浪费、影响单位形象等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领导不力、查究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改进作风,确保春节期间冬防工作安排全面落实

春节期间是开展冬防工作的一个重要节点,要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有效地抓好落实。要努力解决思想松懈、责任心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生问题的人和单位,按“效能风暴”有关规定进行追责,绝不姑息迁就。局系统党员干部要转变观念,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发扬攻坚克难、志在必得、众志成城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冬防工作;给兰州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节日空气质量环境,努力实现“双达标”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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