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I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兰州转型跨越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之年,是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新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的新风之年,也是兰州市争创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建设,意义十分重大。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接照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着力在严明政治纪律上有新加强,在转变作风上有新突破,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上有新举措,在优化政务环境上有新成效,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新作为,在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上有新提高,为兰州转型跨越发展和争创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县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确保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市委决定的言论;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厉惩处。 确保“3341”工程、治污染工程和 “双联”工作等重大决策工程落到实处。
二、构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1、按照市纪委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调研谋划下一个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思路、任务和举措,制定好我局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廉政风险教育机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着政务公开、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切实按照中央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系统内部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降低和减少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加强对环保行政执法的监督,主要采取对服务对象大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召开企业、行风监督员、民评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二是要加大对制度执行力的监督,组织开展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执行制度甚至违反制度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严肃性。三是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三是加强行政行为和行政效能的监督,主要是对环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四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干部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的力度,建立健全干部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
4、巩固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和有效监管,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审视风险点找的准不准、全不全、实不实,防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操作性,解决了哪些问题;要突出针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开展职务风险、行政风险和腐败风险排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制度执行不力和执政能力弱化等问题;要建立廉政风险动态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工作中新出现的薄弱点和制度漏洞,补充或调整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修订完善防控措施。
5、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网络举报渠道。加强案件查处力度,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6、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促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
7、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巩固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果,建成两个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单位,争取有一个单位取得命名。继续构建环保行政特色鲜明的廉政文化。结合今年创建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的任务,组织一次以环保知识、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等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以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普及廉政知识、培育廉政理念、养成廉政行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并实践正确的价值观。通过廉政文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和腐败可耻的良好氛围,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严格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县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好,各县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上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严格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目标责任到人。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追究。
四、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政风行风
1、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效能风暴行动”成果,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转变工作作风主要是抓工作落实,整治“庸懒散、虚假浮”,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行风评议和行风监督制度,调整充实行风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第三只眼的作用,加强明察暗访工作,促进行风进一步转变,不断提升环保系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形象;围绕纠风中心工作和当前社会关注环境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环保热线、环保网络和媒体的作用,加大问题解决督办力度。
2、深化优质窗口建设。继续完善12369环保热线值守和服务制度,选派工作能力强、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的干部到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在环保项目审批过程中继续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良的服务。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监督作用,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及时纠正我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依法办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和认真做好《政风行风阳光热线》直播节目,做到热情接听、认真解答、及时查处群众的问题,体现环保工作者良好的政风和优良的素质。
3、转变行业工作作风。纠正环保行业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环保部“六条禁令”和兰州环保人员十不准,进一步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项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四项规定”和局党组“十六项规定”,党员干部要带头“讲政治、重团结、扬民主、转作风、改文风、保廉洁”。调查研究不走过场,不走形式,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规定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尽量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会务安排要节约、简朴。精简文件和简报,少发文、发短文,确保文件的总量、篇幅“双下降”。
5、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奢靡之风。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送礼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等名义变相旅游。巩固清理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
五、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把开展环评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与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涉环突出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之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着力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的环评进行督查,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减排;对涉及饮用水源项目以及重金属、有色金属等行业的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做好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核与辐射项目建设和使用安全。
2、全面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
3、规范环保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坚决纠正执法过程的随意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对违法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要禁止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激化矛盾等现象,绝不能发生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问题。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完善兰州环保门户网站,充实内容,及时发布和提供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社会监督。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保行政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环保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做法、重大举措,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3、加强督办,形成合力。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着力解决问题、健全机制、落实整改。
4、积极探索,认真总结。要积极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活动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认真总结经验,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