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红线”

发布时间:2015-09-07 15:57  发布部门:朱奎兵      访问次数:      

准确把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纪律红线”

                 吴德  谢绍水

   当前,对于涉及“四风”有关问题,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发放津贴补贴福利等的违纪边界、不少党员干部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今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推出全国首部专题解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动漫片《老石说纪》,对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碰到又“拿捏不准”的问题,以案例重现的形式进行党纪解读。。以下我们从《老石说纪》中选取“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公务考察名义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接受礼品、宴请以及娱乐消费活动安排”5个违纪“高发点”进行深入剖析,讲清规则,厘清边界。

焦点一:党员干部操办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事宜,怎么办才不违规?

【典型案例】2014328日,某局干部王某某借新房落成之机摆酒设宴,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6人参加,收取礼金9000元;另有10名管理和服务对象主动参加宴席,王某某收取礼金10000元,两项合计收取礼金19000元。该局党委决定给予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礼金。

老石说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对违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其中,不少党员干部因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处分。操办是否违规,关键看是否踩了以下两条“红线”:是否大操大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是否借机敛财。那么,如何界定“大操大办”?,这需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习俗来综合考虑,看是否明显超出当地正常消费水平和规模。如何界定“借机敛财”?主要看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有没有接受管理、服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焦点二:外出公务考察如何安排才不算公款旅游?

【典型案例】20137月初,某区行政服务中心以纪念“七一”的名义,组织正式职工、聘用人员、退休人员共106人外出活动,行程两天,先赴茅山新四军纪念馆举行纪念活动,后到某海滨旅游度假区游玩,总计花费89946元。该区纪委决定给予该活动的组织者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党支部副书记袁某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成全体参加人员自行承担活动中的旅游费用。

老石说纪】因工作开展的正常公务考察,是政策和纪律都允许的。但要把握以下几点:1、公务考察要有正当必要的事由。《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2、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正常公务活动要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备案。3、公务考察不能委托旅行社安排,更不能开具旅行社的总费用票据。4、考察期间,不得进行与公务考察学习无关的活动,更不能借考察之机游山玩水。

焦点三:哪些职工福利可以发?应该怎么发?

【典型案例】2014年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夏季高温期间,某大学经主持工作的副院长蔡某同意,先后三次以超市VIP卡、面包劵、月饼等有价证劵和实物形式发放福利,共计价值98092元。上述福利经费在院属某研究所列支。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蔡某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成该单位对违规超范围发放的福利全部退缴。

老石说纪】在法定范围内享受福利,是职工的正当权利。但是,要注意:1、要有合理合法的开支渠道。关于福利费,有关部门有专门的制度规定。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支出是允许的,但是不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更不能变通从下属单位违规列支相关费用。上述案例就是用下属单位列支的方式给职工发放福利。2、不能把福利“隐身”在其他费用中。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以年终奖、出勤奖等各种名义发放福利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单位为掩盖其“明停实发”行为,巧立各种名目或采取假借购买食品、办公用品等方式为干部职工谋福利,这些都是不允许的。3、严禁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和电子礼品卡,不得用工会资金购买购物卡劵、搞请客送礼活动。根据全国总工会和江苏省总工会相关规定,基层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向每位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全年累计不超过1000元实物。

焦点四:机关工作人员的津贴补贴一律不准发吗?

【典型案例】20142月底,某局下属农机站以20137—8月高温加班和抗击台风的名义,给36名职工每人发放5000元加班费,共计180000元。该局党委决定给予农机站站长、党支部委员关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成该单位对违规超范围发放的津贴补贴全部退缴。

老石说纪】发放工作津贴补贴,主要把握两点:1、不能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贴补贴。根据公务员“阳光工资”、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国企人员薪酬管理等规定,公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都有明确范围,除此之外发放的津贴补贴都属违规。上述案例即属自行新设“抗台风”、“抗高温”项目给职工发津贴补贴。2、不能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071月起,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金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劵和实物。事业单人员应严格按照绩效工资管理规定发放。国企职工应严格依照企业制定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薪酬管理规定发放。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人人都拿好处,为什么只处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监察部、财政部等下发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明确规定:“201381日起,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纪律责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表面上看是集体内人人参与、人人得利,但实际上违规违纪的源头在掌握主要权力的领导干部身上。治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只有剑指一把手,严惩责任人,才能真正产生强大的威慑力。

焦点五:能不能接受礼品、宴请以及娱乐消费等活动安排?

【典型案例】20131230日晚,某单位副局长严某接受与其有工作联系的单位宴请,餐费共计1258元;收受香烟2条,价值1060元;并于饭后接受邀请参与由对方支付的娱乐消费活动,费用共计1500元。纪检监察机关给予严某党内严重禁告处分,并对违规收取的香烟予以收缴。

老石说纪】这起案例属于较为典型的违规接受宴请、礼品和参与娱乐消费活动行为,应当受到相关党纪政纪处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关于“娱乐消费活动”,有人也提出了纪律把握上的疑问。对于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来说,哪些场所是不能去的?高消费娱乐场所不能去,那么,量贩式KTV可以去吗?目前,没有纪律明确规定“党员干部禁止参加一切就餐宴请”,但是,应当注意,这几条“红线”碰不得:1、不能出入私人会所。2、严禁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如果是朋友聚会娱乐,目前纪律没有做出明确限制,但是也要注意维护公务人员形象,不能铺张浪费、酗酒闹事。3、不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活动和礼金、礼品。4、不得用公款报销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产生的费用及个人消费发生的费用。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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