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市纪委驻市环境保护局纪律检查组
关于在春节前后开展落实十三个严禁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环保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及市纪委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四风”成果,严肃落实作风纪律各项规定,确保节日期间愉快有序、祥和俭朴。局纪检组将对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执行“十三个严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请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对照“十三个严禁”(即:严禁突击花钱和违规列支;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台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举办团拜会、茶话会等各类节会和庆祝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走亲访友和公款旅游;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酗酒和工作日期间饮酒;严禁收受或变相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包括通过网购+快递形式递送的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品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各类私人会所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赌博和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用、租用和变相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以及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根据自查情况填报《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十三个严禁”执行情况自查表》,并于2016年2月16日之前报送至局监察室,届时局纪检组将根据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担负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安排部署好春节前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秉承敬终如始、善做善成的态度,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地改进作风;特别要针对一些错误的习惯做法和旧风习俗,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规定,带头转变作风,带队开展监督检查,示范带动本单位、本处室党员干部遵规守纪。
附: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十三个严禁”执行情况自查表
中共兰州市纪委驻市环境保护局纪律检查组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