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5-11 16:38  发布部门:朱奎兵      访问次数: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及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驰而不惜纠四风

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

        1、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把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与各处室、各单位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员意识,切实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强化政治意识,杜绝口无遮拦、心无戒律,确保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强化组织意识,自觉按组织原则办事,如实向组织汇报个人重大事项,做到对党忠诚;强化法律意识,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碰触,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2、完善制度纠“四风”,切实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和完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从制度上规范公车管理使用,杜绝公车私用;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做到使用过程有据可查;严格执行《规范公文印发规定》,减少印发文件的数量。继续加强下基层了解问题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严禁到基层工作接受宴请、收受礼品财物等行为发生;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紧盯节假日前后等关键时间节点,适时开展专项监督监察,着重监督检查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工作时间纪律松弛,服务态度蛮横硬等问题,党员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机会,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等行为,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年内对局属单位及县区环保局环保专项资金进行一次延伸审计。

        4、强化执纪监督,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进行严肃问责,切实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杜绝在遵守党纪国法上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清除特权思想、例外意识、侥幸心理,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现象,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搞山头主义和小圈子,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领导、责任、措施到位

         1、层层分解任务,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根据职能划分,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形成抓工作必抓勤政、抓业务必抓廉政、抓管理必抓纪律、抓队伍必抓作风的良好格局。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明确从严治党职责,狠抓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正风肃纪和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2、坚持目标考核,推进任务落实。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上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局党组书记与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处室、各单位要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做到责任清晰、落实到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约谈制度》和《谈话提醒制度》,局党组书记普遍约谈1次各处室、各单位班子成员,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个别约谈,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形成以一把手抓一把手为主线、上下贯通有序的责任链条。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3、聚焦主责主业,确保监督到位。纪检组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探索实践“四个形式”,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一是着重抓好环境影响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环境监察执法、排污收费等重点岗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减少权力寻租空间,严防腐败问题发生。二是继续把约谈、发现问题作为监督的重要手段,每季度对局属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以进行一次约谈,并根据需要随时个别提醒约谈,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督促整改。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及时开展任前谈话,明确提出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的要求。对干部职工普遍开展约谈,及时发现和处理单位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随时进行整改,做好廉政预防。三是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四是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按照“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做到日常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始终守住廉洁底线和纪律红线,教育纪检干部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不怕伤和气,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继续加强局属各单位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培训,指导其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岗位风险防控常态化

         1、完善机制抓风险防控。一是严格落实拟任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所有提拔任用、交流使用领导干部必须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二是补充或调整岗位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优化工作流程,修订完善防控措施。三是严格按《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把干部选任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坚持选人用人信息及过程全公开。四是补充完善干部廉政档案,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五是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每年组织及系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纪述廉述作风。

         2、强化监督促风险防控。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每半年组织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要求自查,随时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执行制度甚至违反制度的行为,切实使各项制度得到落实。一是围绕新《环保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开展专项检查,着重看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环评标准、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牟利、环评技术服务市场不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存在把关不严、批而不管、越权审批等问题。二是对近两年来的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专项资金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使用,杜绝挪用、占用、不按时按要求发放等问题发生。三是积极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扶贫和双联帮扶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双联帮扶落到实处,为全市扶贫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四是开展环保行政审批和执法过程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对企业及服务对象开展回访,了解环保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激化矛盾、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等问题。五是对开展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方面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查资料、看台账,监察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行为。六是深化社会监督,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在兰州环保网站纪检监察栏目公布举报电话和群众投诉栏目、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对待对群众投诉,对于群众反映的工作人员工作作风问题,一经查实严肃按相关规定处理;积极参加“行风阳光热线”节目,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召开企业代表、服务对象、民评代表、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我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依法办事等方面进行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完善兰州环保门户网站,充实内容,及时发布和提供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社会监督。

          3、抓警示教育强防控意识。一是继续开设廉政大讲堂,年内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要主讲一次堂廉政课。二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影视资料,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降低党员干部履职风险。三是对新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和任前廉政谈话,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四是突出抓好节日廉政教育,每逢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节前廉政教育、下发通知等方式,开展节日廉政教育,提高廉洁从政意识。五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组织一次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

         四、推进改革,进一步规范行业工作行为,以良好的政风服务广大群众

         1、严格程序规定,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环保部“六条禁令”和兰州市环保工作人员十不准十严禁,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一是规范污染治理项目安排、任务下达程序,杜绝不正之风。二是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环境执法权、排污收费权,严肃处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三是完善处罚文书审核、对服务对象出具环保证明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杜绝弄虚作假。四是规范环保资金项目分配权,严禁在环保资金项目分配中谋取非法利益。严格履行对局属单位的监督职责,完善对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五是规范环境行政审批权和项目验收权,严禁在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中谋取非法利益。六是强化对监测人员的监督制约,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法问题。

         2、畅通投诉渠道,维护群众权益。将2130290作为政风行风监督公开电话进行公开,继续在网上设立群众投诉和征求意见专栏,在院内放置群众投诉和征求意见箱,完善12369环保热线值守和服务制度,在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的同时,严格落实办理回复,确保群众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

         3、提升服务质量,塑造行业形象。选派工作能力强、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的干部到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在环保项目审批过程中继续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良的服务。对群众反映问题做到热情接听、认真解答、及时查处群众的问题,体现环保工作者良好的政风和优良的素质。

 

 

中共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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