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系统“治转提”专项行动的通知(兰环组发〔2017〕26号)

发布时间:2017-04-12 13:43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      访问次数: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自“治转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均能够严格按照《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开展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的意见》(兰发〔2017〕3号),以各项环保工作为抓手,精心组织实施,较好的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规定动作。但从整体成效来看,仍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存有差距,还存在很多突出问题,比如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联系实际不紧密、特色亮点不突出、查摆问题不深入、社会力量调动不充分等等。为确保局系统“治转提”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经局党组研究,就切实做好局系统下一步“治转提”专项行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教育。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环保业务知识学习,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环保队伍业务轮训。局机关人事处牵头,组织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开展干部轮训工作,局属各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轮训工作。培训内容要兼顾法律法规和环保业务知识,创新培训方式,保证培训质量。

(二)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大气污染日常巡查、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环境监察等执法检查工作时,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检查台账等工作制度。尤其市环监局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时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执法规范化。

(三)改进工作方式。日常巡查检查时,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督促检查出的问题按期保质完成整改。

(四)严明工作纪律一是在开展巡检、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四个做到:即做到依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做到从事执法工作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执法过程中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做到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二是由监察室牵头,联合局办公室、人事处或局属单位办公室,不定期对全局系统开展交叉抽查,重点检查各处室(单位)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在岗期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以及区域卫生脏乱差等现象,对抽查问题,要不避短遮丑,不姑息纵容,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五)强化宣传引导。由法规处牵头,信息中心配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协作,利用局门户网站、“双微”等网络媒体,以“开展‘治转提’行动,坚持环保为民”为主题,广泛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环保事迹,传播正能量。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每月至少完成一篇开展“治转提”专项行动的特色、亮点文章,报法规处修改后,在各类媒体发布。

(六)深入推进大走访活动。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准确把握“千企万商大走访”活动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工作措施,每月主动深入服务企业一次,按要求填写走访台账(附件1),帮助企业有效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真正把专项行动的核心聚焦在推动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上,从“放管服”层面上把影响和制约发展的顽疾消除掉,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积极主动转变作风,抓准抓实专项行动“提升效能、推动工作”的落脚点,聚精会神抓整改,全力以赴抓落实。

() 严肃追责问责。监察室负责,对反馈给我局的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看是否走访挂钩企业,是否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汇总,是否对能够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按期办结,是否对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交政府,企业对办结情况是否满意。对搞形势、走过场的处室(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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