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副厅长孙玉龙
(2018年1月12日)
尊敬的左市长、同志们: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检查组,于1月10日至12日对省政府与兰州市政府签订的2017年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查,先后赴永登县、西固区、榆中县、城关区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煤质管控站、相关企业等11个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并查阅了相关资料。检查组认为: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能够以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举一反三、“绿盾行动”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快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环境管理等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我代表检查组提一些意见建议,仅供参考。
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环保责任
2017年,兰州市能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施策,着力制度建设,出台《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1+8”地方性管控标准》以强化治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了《兰州市扬尘污染管控实施办法》、《黄河兰州城区段污水排放整治方案》、《兰州市2017年度枯水期水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立了治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出台《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地方性法规,做到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督管理于法有据,制定《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治理大气污染的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能有效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改落实,在永登县连城自然保护区、榆中县兴隆山自然保护区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目前,12类64个问题整改完成33个。
二、约束性目标和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从核查情况看,兰州市2017年度约束性指标,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达标率、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国家和省上要求,市区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能控制在省上下达的目标范围内,全年未发生核与辐射安全事件。水、气、土壤环境质量均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
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快污染防治。制定印发了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或计划,基本完成了省级以上大气、水污染防治环保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开始启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进一步加强,安门桥、达川镇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整治效果明显;编制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搬迁工作基本完成。
二是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扎实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积极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整改完成率达到50%;开展了2016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开展了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三是环境管理持续推进。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强化环评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健全固废、危废环境管理档案和数据库,科技标准工作不断深化,环境监测体系不断完善,环境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环境应急能力切实提高。
四是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兰州市作为甘肃省省会城市,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性举措,创造性的开展了网格化微监测,在全市设立了535套监测设备,达到了城市区域全覆盖;在6个入城卡口安装智能尾气监测仪,强化尾气监管手段;在全国首次推出环境信息手机APP公布模式,增强环境信息透明度;兰州洁净煤配送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和要求,对全省很有示范作用。在对企业的环境管理方面,也取的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兰石化检查时,总结的“六化”很有代表性,“冬防管理常态化、夏防管理持续化、日常管理网格化、特殊天气指令化、问责管理清单化、考核管理科学化”,充分体现了管理的重要性,也可以说兰州市在环境管理当中迈上了新台阶。
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几个问题
总的来说,2017年兰州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的重点任务,但通过检查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12月8日,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印发了《关于甘肃省“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情况的通报》中指出,“兰州市政府仅将连城保护区实验区的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石英石矿开采问题列入整改问题清单,进行了关停和部分恢复,但整体整改方案尚未制定,不完全符合绿盾行动要求”。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连城自然保护区整改仍有差距,实验区的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矿山虽已关停,的确未整改到位,矿山破碎系统,矿山工区未按要求拆除,矿山机械未撤出,矿山整体生态恢复方案不够完善,仍需补充加强。连城自然保护区与永登县政府要厘清职责,尽快完善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在一季度有一个好的开端。
在查看连城一级水电站时,下泄生态流量监控设备安装不规范未联网,内部管理不到位,仍需加强整改,在时限内必须完成。
二是12月8日,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通报中指出,“1、兴隆山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兰州市甘草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8个公司的采矿点,目前均已停产。但由于资金投入有限,兰州市、榆中县政府及国土、林业等部门生态恢复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只对个别区域开展了生态治理,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对兴隆山保护区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依然十分严重;2、兴隆山保护区存在边界不清的问题。保护区管理局对位于兴隆山保护区实验区的甘肃京兰水泥有限公司、缓冲区内的官磨滩度假村,未采用环保部官方公布的保护区图件,认为这两处设施位于保护区外,未进行整改”。从现场检查情况看,整改仍不到位,生态恢复与整治标准不高。如除民族山庄整改基本完成外,马铃薯试验基地、攀岩广场、奥森石灰石矿点生态恢复与整治进度缓慢,未完成整治工作目标。目前,兴隆山保护区仍存在功能区边界不清,功能区调整迫在眉睫,兰州市政府要与省林业厅加强协调,尽快启动功能区调整。
三是城郊交通建筑施工管理还存有漏洞。毗邻城关区的皋兰县忠和镇109国道施工现场,缺乏相应的管护措施,抑制扬尘不力,对整个兰州市大气环境点点滴滴都会造成影响,如不重视这些问题,将事倍功半。
四是机动车尾气监测机构管理还需加强。目前,兰州市有机动车尾气监测机构21家,66条环监线,但在检查中发现,由于监测机构众多,收费标准不一,可能造成尾气监测市场无序竞争,老旧淘汰尾气超标的车辆有选择的在监测能力弱、管理不严格的尾气监测机构蒙混过关,对兰州市大气污染管理造成被动局面。目前,兰州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抑扬尘、管煤控、降负荷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基本达到极致,可挖掘的潜力已有限,但在机动车尾气治理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使其成为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新的突破口。
五是从检查情况看,部门间相互协调、分工合作的环保工作虽有小格局,但尚未形成强大合力。环境保护工作牵扯环保、国土、农牧、工信、发改、建设、安监、林业等众多部门,头绪繁杂,省上及你市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对各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都有明确规定,但“环保问题就是环保部门的事情”这一思想认识还不同程度存在。今年的生态恢复、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等任务异常艰巨,希望各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五、几点建议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生态保护主体责任。
二要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兰州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永登县、榆中县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夯实环境保护业务的、制度的、决策的工作基础,理顺工作关系,确定工作责任,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
三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划定并严守以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为核心的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切实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四是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兰州市作为省会城市,要想在全省的生态文件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首先应加强管理机构的能力建设。尾气污染管理作为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个重点措施,但目前无机构、无编制,只委派了一个环保局有关人员在应对各项工作,制约了这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议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入末位淘汰机制,引导机动车尾气监测行业有序发展。
五要坚持全市环保工作一盘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切实落实各部门环保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环境保护取得更大成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