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

发布时间:2019-12-26 12:19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访问次数:      

   《关于加大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就提到的有关问题,结合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和污水处理实际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我市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坚持“绿水清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集在重点,突破难点,出台了《兰州市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制定了10个配套方案, “垃圾革命”和农村污水治理行动位列其中。

二、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和污水治理工作

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区别与城市,存在其自身的特点,源头分散、设施设备落后、处置能力不足是制约农村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市结合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并因地制宜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污水治理方式。

(一)农村环境整治

2011年以来我市积极主动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1-2013年申请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在城关等七个县区46个乡镇,145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环境整治,2014年至2018年通过申请中央及省、市资金在全市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每年整治村数目不低于40个,通过环境整治项目,给广大农村地区配备了大量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活垃圾运转设备落后,数量不足的问题。

(二)农村污水治理

根据我市农村污水产生及收集处理的实际情况,近年来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试点工作,在一些人口相对集中,污水产生量较大的村采取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方式,对全村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同时我们将采取符合我市农村特点的治理模式,对靠近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采取以城带乡的模式,将农村生活污水接入到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对距离城镇较远,但居住比较集中、人口较多、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一般村庄建设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或采用生物处理方式;对人口较少的天然村庄,建设分散式、单户式污水处理设施。

三、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下一步,各区县组织制定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把建立运行管控机制作为前置要求,明晰设施产权归属和运行管护责任主体,明确运行管护标准和具体任务,探索出保障自我运转、可持续运行的办法,切实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确保治理设施持续运行。加快探索多样化的运行管护方式,认真总结提炼一批行之有效的管护模式,探索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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