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就提到的有关问题,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水污染防治以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的实际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 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近年来,我市在巩固已有管控和治理措施的基础上,瞄准短板,持续发力,研究探索利用科技力量防治大气污染,提升管治水平,切实从根子上和源头上解决。
(一)找准污染源,做到有的放矢。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有序开展兰州市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同步开展源解析工作。找准污染源,为精准治污提供有力依据。
(二)开展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大力压减工业排放。大唐西固电厂9#、兰铝自备电厂2#机组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兰铝自备电厂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酒钢集团榆钢公司超低排放改造按照国家规定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推进。
(三)持续压减民用散煤。在2017年以来累积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70台的基础上,今年已完成淘汰60台,占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剩余燃煤锅炉的77%。按照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的原则,推进居民燃煤小火炉改造,2019年继续开展剩余9万台居民小火的改造工作。
(四)科学有序推进小微企业整治。已制定印发“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下达各区,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对已核实的“散乱污”企业,本着区别情况分类处置的原则,在整治过程中杜绝不闻不问和一停了之等不作为和滥作为问题的发生,并加强日常巡查,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同时对194家高排放企业实行冬季限错峰停产措施。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经过整治,全市181家砖瓦企业已关闭103家,取缔关闭其他企业20家,搬迁企业25家,整治达标了72家。
(五)着力加强科学分析研判。加强对治污动态、气象条件等方面的科学分析、精准研判,常态化开展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基本实现7天精准预测;每天对气象条件进行会商研判、发出警示提示,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和力量配备;做好突发重污染天气的研究应对工作,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污染指数的分析监测,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确保污染指数控制在相对稳定的范围。
(六)实施技防优先,初步实现精准滴灌、靶向治污。一是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利用工业源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工况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全时段监督重点企业排放情况,发现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第一时间制止和查处。二是拓展网格监测效用。利用遍布近郊四区所有社区和远郊县区乡镇的561套网格化监测设备,全面开展溯源分析,精准发现处置污染源,并作为指挥调度和考核奖惩的依据。三是开展扬尘智能监控执法。对施工面积4000平方米或施工期7个月以上的土石方施工工地安装了100套在线视频监控及PM10监测设施,全方位、定量化监控工地扬尘。四是开展无人机全域巡航。对城区及周边各类工业企业、土方工地和削山造地、“散乱污”企业、低空面源污染、秸秆焚烧等农业源污染,开展全域无死角航拍取证。对今年以来发现的5070个低空面源污染点位进行整改销号处理,目前整改销号率达到 100%。五是开展机动车尾气红外遥感检测。利用固定式红外遥感设备和流动检测车,对上路行驶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全面筛查高排放车辆。六是开展走航雷达监测。利用走航雷达在气溶胶监测、风廓线雷达在逆温层监测的优势,对全市各类污染源进行走航扫描,精确定位污染源,为精准治污提供有效技术支撑。七是探索开展秸秆禁烧远程监控。利用高分辨率镜头及热敏摄像技术,对易产生焚烧秸秆、荒草的区域安装远程监控探头,第一时间发现焚烧点,网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提高了监管效率。
二、土壤污染修复
联合各部门对自然保护区问题进行检查26次,专项检查5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力量300余人次。共投入资金720万元,对40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牵头制定了《兰州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一)全面推进净土保卫战
1.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现状排查基础上,确定农村污水治理试点,逐步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确定全市4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名单,持续开展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继续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一季度开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培训的基础上,配合省厅开展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调查对象核实、空间信息整合、基础信息采集、风险筛查等基础工作;
3. 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管理。贯彻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 第3号),对更新发布2019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进行公开公示,并督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其用地进行2019年度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制定抽取重点行业企业对其周边区域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名单,开展监督性检测。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重点监管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有关要求,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 加快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持续推动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十三五”规划》,努力推动列入国家责任书的试点项目实施;
5. 加强治理与修复过程监管。督促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过程监管,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督促责任单位对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开展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
(二)有力推进固体(危险)废物管理
1.积极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
2.确保辖区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达到指标要求;
3.落实《甘肃省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年度任务,以危险废物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流域、区域固体废物大排查整治行动,推进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实行挂账销号,杜绝固体废物走私和“洋垃圾”入境,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处理处置以及风险防范能力;
4.落实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
5.建设市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督促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6.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坚决遏制非法倒卖、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强化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和安全处置。
三、水污染防治情况
1.从严从紧,强化水环境质量考核。坚决落实水十条,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流域共治的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制定出台《兰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兰州市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编制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河一档”方案,1427名各级河长湖长全部上岗履职,实现全市主要河流、洪水沟道等管理全覆盖。
2.铁腕治污,强化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一是持续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为目标,不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规范化建设强化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管理,经监测我市所有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三类及以上水质,水源水质考核达标率达到100%。二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2016年以来我市共整治城市黑臭水体7条,整治长度50.2公里、面积5.32平方公里,并建立了长效监管监测机制。三是持续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治理。通过实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等,确保了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四是实施重大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五是强化河洪道和水域岸线管控。
3.创新机制体制,强化科学引领治污。一是实行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控。二是强化污染防治科技支撑。三是着力加强水环境应急管理。
4.健全责任体系,开展汛期环境安全大检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我局制定印发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19年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汛期环境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四、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2014年底,在兰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兰州市环境监测站全力筹备建设了《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9月完成招标,2016年12月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
《兰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项目》主要包含硬件设备和软件设施两大模块。其中硬件设备由一体化机房和可视化会商系统构成;软件设施包含空气质量模式预报预警系统、空气质量统计模型和SMOKE管理与清单展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