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推行垃圾分类党员示范带头”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9-05-30 10:51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      访问次数: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大党员:

参与垃圾分类,保护地球家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是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改进城市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持续改善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幸福长治具有重大意义。推行垃圾分类,广大共产党员要走在前、带好头、作表率。为此,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向广大党员发出倡议:

示范先行,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生态、绿色、循环、可持续的理念,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标杆形象,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认真学习垃圾分类指导手册,了解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带头自觉遵守垃圾分类制度,从源头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准确分类,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投放,养成文明良好的生活方式;带头节约能源资源,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一次性消费品的使用,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生成总量,节能环保,低碳生活。

积极参与,做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广大党员要利用开展志愿者活动等时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交流宣讲等方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共同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受益、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让垃圾分类成为常识,使绿色环保变成共识,真正把文明意识、卫生观念和良好行为习惯传播到每一个角落。

引领带动,做垃圾分类的志愿者。广大党员要通过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主动深入居住社区、深入垃圾分类第一线,以自身实际行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广大群众真正关心、理解、支持局党组的决策部署,自觉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共同营造和谐美丽幸福家园。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珍惜地球资源,转变生活方式,倡导垃圾分类,共享低碳生活,为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幸福长治展示风采、作好表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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