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各相关区县分局、高新区建设局:?xml:namespace>
为做好我市2019年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市级审核验收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甘环气候发〔2019〕4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2018年清洁生产市级评审企业(见附件)进行审核验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区县分局、高新区建设局要及时通知清洁生产市级审核验收企业,组织和监督辖区内企业按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掌握工作进度。
二、列入今年强审验收名单的企业于9月底前递交验收申请,将《甘肃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报书(审核第三阶段)》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报辖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统一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科组织验收,具体审核验收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各相关区县分局、高新区建设局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对照、核实列入今年市级审核验收名单的企业情况,确因搬迁、停产、转产等无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的,请于8月15日前汇总上报至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科。逾期不上报,在规定时限内无法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将按照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对相关县区予以扣分。确需延期验收的企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各相关区县分局、高新区建设局要加强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的指导,做好清洁生产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帮助企业提升清洁生产的管理水平,确保清洁生产审核质量与审核效率不断提高。
联系人:董曙光 联系电话:0931-8611770
邮 箱:lzydqhc@163.com
附件:兰州市2019年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市级)企业名单兰州市2019年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市级)企业名单.xlsx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