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建设局: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2019年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甘环气候发〔2019〕6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甘环气候发〔2019〕4号)精神,为加快全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确保完成今年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要求
从2019年6月开始,我局陆续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兰环发〔2019〕226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市级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兰环发〔2019〕284号)、《关于组织2017年省级清洁生产评审企业报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的通知》(兰环函〔2019〕211号),对我市2019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做了安排布署,但个别分局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够,进展滞后,影响了我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进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是各级政府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内容之一,请各区县分局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实际,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将清洁生产审核作为污染减排、环保监管、目标考核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按省市通知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落实,督促相关企业积极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抓紧上报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资料,确保按时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加快进度,按时完成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任务
(一)对列入2019年度省级强审名单的企业,请相关区县分局抓紧提交审核申请,将《甘肃省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审核第一阶段)》、《甘肃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报书(审核第二阶段)》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送至市局应对气候变化科进行初审,由市局统一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评审备案。
(二)对列入2019年度市级强审名单的企业,请相关区县分局抓紧组织完成初审,尽快将书面初审意见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市局应对气候变化科组织评审备案。
(三)对列入2019年省(市)强审验收名单的企业,请相关区县、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要求尽快审核,将《甘肃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报书(审核第三阶段)》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报市局应对气候变化科,省级强审验收企业由市局统一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验收,市级强审验收企业由市局组织验收。
(四)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不组织实施完成中/高费方案或虽经审核、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等行为的企业,将在相关媒体予以曝光,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进行处罚。
(五)各区县分局无法按规定时间、要求、程序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及验收工作的,将按照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对相关区县予以扣分。
三、统筹安排,提前谋划2020年清洁生产审核计划
2020年全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将在今年年底印发。请各区县、高新区根据《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甘肃省工业园区(高新区你、聚集区)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提前谋划2020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报送2020年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掌握各市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落实情况,省厅将于近期组织省清洁生产指导中心专家赴部分市州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调研督导,请各区县、高新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保证调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系人:董曙光 联系电话:0931-8611770
邮 箱:lzydqhc@163.com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