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环函〔2020〕30号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清洁生产
审核报告的备案意见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该报告经兰州金石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和专家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对《报告》进行了预审,并出具了预审意见。经审查,现对《报告》(备案稿)提出如下备案意见:
一、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位于兰州市西固区,企业主要产品为蒸汽。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甘环科发〔2017〕22号)以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于2019年12月完成审核工作。
二、《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全面,审核中从生产全过程出发,对企业现状进行调研和考察,掌握污染现状和重点产污环节。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3项,其中无/低费方案9项,中/高费方案4项。方案总投入341.12万元,其中:无/低费方案投资2.12万元,中/高费方案投资339万元。经评估后,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目标明确,清洁生产方案可行,同意备案。
三、方案的实施和运行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报告》中提出的中费方案ZF1(原料车间降尘)投资5万元,在所有管道及仪表处增设电伴热带,并保温。ZF2(给煤机改造)投资12万元,将刮板给煤机改造为称重式皮带给煤机。
(二)按《报告》中提出的高费方案GF1(脱硝系统)投资240万元,对201b两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各增设一套脱硝系统(共2套)。GF2(布袋除尘器维修)投资82万元,对布袋除尘器进行维修。
四、你公司在巩固已实施方案的清洁生产效果的基础上,要加强生产过程各方面环境管理,巩固已实施方案的清洁生产效果,确保日常运行中稳定达到本轮清洁生产目标设定的各项指标。按照行业标准加强对各个生产单元的运行管理;加强对特征污染物处置的环境管理,确保无害化处置;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清洁生产理念宣传教育;持续努力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五、你公司在收到该意见20个工作日内,须将备案后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送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在准予备案的意见下达后1年时间内,你公司须在完成全部清洁生产方案并能稳定运行的情况下,委托法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后,按规定程序报我局进行验收。
附件: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中/高费方案清单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