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5 11:50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访问次数: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1125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125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2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永登倡磊商贸有限公司矿山石料深加工项目

兰州市永登县柳树镇韩家井村一社

永登倡磊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永登倡磊商贸有限公司矿山石料深加工项目位于兰州市永登县柳树镇韩家井村一社,项目新建石料干选分离生产线一条,生产车间为封闭式厂房,生产设备均放置于生产车间内年产机制砂15万方,副产品石粉2.6万方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

 

(一)项目运营期筛分、破碎、选粉工段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碎石卸料、上料过程产生粉尘喷淋洒水降尘,石粉仓仓顶安装滤芯除尘器,经过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内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运处理。

(三)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除尘器粉尘掺进石粉料中作为副产品外售;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做好台账;生活垃圾定期收集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四)项目运营期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管护,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2

兰州泓源盛通商贸有限公司页岩、人造石水泥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兰州市永登县中堡镇大营湾村

兰州泓源盛通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兰州泓源盛通商贸有限公司页岩、人造石水泥制品生产加工项目位于兰州市永登县中堡镇大营湾村,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1万元,主要进行页岩、人造石水泥制品加工生产,建设页岩加工生产线、湿法人造石生产线和干法人造石生产线各一条。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页岩生产过程中喂料、破碎及筛分工序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人造石生产配料、搅拌、抛丸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废料破碎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建设封闭式原料大棚、生产车间、成品库、皮带廊道,水泥筒仓安装滤芯除尘器,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二)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建设环保厕所,定期清运处理

(三)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页岩筛分固废综合利用,切割边角料、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沉淀池底泥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四)项目运营期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

永登昱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延伸一条年产10万吨熟石灰生产加工项目

兰州市永登县(区)中堡乡(街道)北坪台

永登昱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恒鑫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永登昱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延伸一条年产10万吨熟石灰生产加工项目位于兰州市永登县中堡镇,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万元,本项目在原有生石灰成品库西侧新建一条年产10万吨熟石灰生产线,建设生产车间一座、成品库一座,原料堆存依托石灰窑生产线生石灰成品库房,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料口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消化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成品仓、料仓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中无组织标准限值。

(二)本项目喷淋废水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污水依托永登县众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

(三)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收尘灰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布袋定期更换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收集运至垃圾填埋场。

(四)项目运营期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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