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1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兰州市煤炭工业总公司上西园储运公司天然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 兰州市七里河区上西园185号号 | 兰州市煤炭工业总公司上西园储运公司 | 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上西园 185 号,锅炉房建筑面积68m 2 ,安装有一台3吨 和一台1吨的天然气热水锅,2 台锅炉各配有 1 根 8m 高钢制排气筒、同时采用低氮燃烧装置。项目主要供给住宅区和商用平方采暖期供暖,供暖面积为 2.3 万平方米。 | (一)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后经排气筒排放。(二)锅炉软化水装置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工业盐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更换后的废离子树脂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四)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2 | 甘肃平凉大厦锅炉房建设项目 | 兰州市城关区平凉大厦 | 平凉市人民政府驻兰州办事处 | 甘肃信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为地下式锅炉房,位于城关区庆阳路平凉大厦,占地面积105 m2。锅炉间安装有1台0.7 MW(1 t/h)燃气供热锅炉,用于4月份-10月份仅供生活热水;1台1.2 MW(1.7 t/h)燃气供热供暖锅炉,用于11月份-3月份供暖并带有热水的供应。供热面积为5300 m2。 | (一)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后经排气筒排放。(二)锅炉软化水装置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工业盐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更换后的废离子树脂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四)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