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能永登坪城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配套110千伏升压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1 13:35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核安科      访问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21日我局拟对华能永登坪城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配套110千伏升压站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8611591(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安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68号名城广场4号楼1216室

邮   编:73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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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永登坪城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配套110千伏升压站

永登县

华能永登新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永登坪城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配套110千伏升压站项目位于兰州市永登县坪城乡境内,主变规模为1台容量为50MVA的主变压器,110KV出线1回,项目占地面积约7520m2,工程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5万元。

工程建设必须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110kV升压站四周厂界的工频电场强度为2.75~7.6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9~0.0261µ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电场强度 4000V/m、磁感应强度 100μT的评价标准要求,且环境余量充足。经报告表理论预测,本期工程投运后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评价标准要求。

2. 变电站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有效缩小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等。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栏,减少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 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对扰动区域都进行苫盖,对施工道路适时洒水。同时合理组织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建筑防护围墙。

4. 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及事故油池进行防渗漏处理,升压站主变事故排油经事故油水分离池分离后,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理,不得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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