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20 14:40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财审科      访问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提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区级财政政策性资金安排意见,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3、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停限产治理工作。监督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区管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核查责任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监督“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5、对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面源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6、监督检查全区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7、监督管理全区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

8、组织开展全区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监督污染严重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公布情况,对未按规定公布的企业实施处罚;参与编制全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循环经济监督管理工

作。

9、组织开展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监督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核定污染物排放的种类、数量,依法征收排污费,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调处环境污染纠纷。

10、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11、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区环保系统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为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有行政办公室、综合计划办公室、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污染控制办公室、法规科技办公室。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机关总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红古区环境监察局总编制人数15人,为事业编制,在职实有人数15人。环境监测站总编制人数15人,为事业编制,在职实有人数13人。

(三)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是狠抓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工业炉窑、水泥、冶金、炭素等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市清扫等扬尘治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部门大气环境联合执法监管模式,切实抓好秸秆禁烧、扬尘管控的巡查。督促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餐饮业油烟治理,继续开展燃煤锅炉提标改造等工作。

二是狠抓水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兰州市红古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工作方案》,加强工业企业监督管理,确保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继续开展枯水期水质联防联控工作,督促平安园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做好验收工作;完成平安、花庄、红古支沟污染物及陈腐尾菜处理场建成,并通过验收;争取年底开工建设湟水河流域红古段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三是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根据《兰州市红古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2021年土壤污染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区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并将内容纳入考核范围。

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积极向上争取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水污染防治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治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是狠抓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深化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企业排污者责任,严格落实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二、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度总预算为56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4.55万元,公用经费49.12万元,项目经费183万元。原因为:因机构上划为市级新增单位

(一)基本支出

本部门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383.67万元,因机构上划为市级新增单位。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334.55万元主要包括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2、公用经费49.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取暖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补贴。

(二)项目支出

1、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83万元。主要包括印刷服务费5万元、县级环境监测监察监管及执法保障业务经费40万元、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经费49万元、应急预案、报告编制修订经费30万元、饮用水源地防护工程维护经费6万元、委托第三方进行无人机航拍经费10万元、环境保护法制宣传经费12万元、应急物资储备20万元、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11万元。

2、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3、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无。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运行经费49.12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8.7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12万元,工会经费1.75万元,福利费5.48万元,压缩综合5%办公费0.95万元,退休公用0.6万元,培训费1.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统筹部分1.74万元,非统筹部分15.66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43万元.分别为:印刷服务费5万元、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经费49万元、应急预案、报告编制修订经费30万元、饮用水源地防护工程维护经费6万元、委托第三方进行无人机航拍经费10万元、环境保护法制宣传经费12万元、应急物资储备20万元、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11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初部门预算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合计161.56万元(净值),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16.88万元,专用设备10.82万元,通用设备12.56万元,家具等用具21.3万元。

七、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编制预算时我局系统申报的9个项目全部编报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绩效打分表。经市财政局审核,我局所有项目绩效评价均已通过,绩效评分分数都在80分以上。同时,为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执行安全,达到以项目实施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我局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市级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兰州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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