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20 14:44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财审科      访问次数: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本县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根据职权和授权制定有关法规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定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经发改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城镇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协调发展。
    (三)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土壤、噪声、振动、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协调指导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
    (四)承担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的防治统一监督理、综合指导协调工作。编制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和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农业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对农业生态污染事故进行相关的应急处理。

(五)对本县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对电磁辐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报告和应急工作。

(六)负责全县的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环境宣传教育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审核、核发和年审,停用、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夜间施工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备案。
    (八)负责环境执法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依法对辖区的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污染事故,调解处理污染纠纷。
    (九)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承办县人大、县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
    (十)组织开展环境调查和环境监测工作,编制本县环境质量报告书。

(十一)负责组织我县环境保护区域间和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及环境建设的资金引入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成立后,将县环保局的职责,以及县发改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县国土局的监督防治地下水污染职责,县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县农林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入。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系统下设3家单位,分别为: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机关)、永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兰州市永登生态环境监测站。其中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家。

2021年年初人员编制32人,实有在职人员30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16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我局2020年为永登县预算单位,2021年纳入市级预算。2021年度总预算为58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16万元,公用经费48.9万元,项目经费226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62.0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8.9万元,人员经费313.1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1年项目预算支出226万元。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四)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局运行经费48.9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7.96万元,差旅费8.63万元,培训费1.63万元,工会经费1.65万元,福利费5.1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0.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统筹部分10.53万元,非统筹部分1.17万元,压缩综合5%办公费0.9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项目有1项印刷费,预算资金5万元,为定点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初部门预算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合计66.25万元(净值),其中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专用设备9.23万元,通用设备16.68万元,家具等用具40.34万元
   
七、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编制预算时我局系统申报的8个项目全部编报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绩效打分表。经财政局审核,我局所有项目绩效评价均已通过,绩效评分分数都在80分以上。同时,为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执行安全,达到以项目实施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我局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1年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市级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兰州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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