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四项第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9 11:23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整改办      访问次数: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四项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4:督察整改还不到位。甘肃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62项,经核实,已完成18项,基本完成22项,达到序时进度9项,总体任务完成率达到79%。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整改工作仍不到位,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仍有发生。

第2项: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危机感、紧迫感不强,没有真正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发展全局中去认识、考量和把握,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导致在具体工作推进上存在不严不实问题。一些部门环境保护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较为突出。

整改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动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工作求严、求细、求实、求高,工作压力逐级传导到位,杜绝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发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党委和政府,兰州高新区、经济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列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以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印发了《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兰州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对全市环境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419日至2021年42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611672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名城广场4号楼1235室

 

 

兰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2021年419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