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5 16:30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访问次数: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七项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三十兰州牧工商荷斯坦奶牛基地营业多年,至今未取得环评手续,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要求于“2016年底前完成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义和生猪养殖合作社2018年2月投产,生产过程中未按要求建设污水收集池、雨污分流等环保设施,污水直接排入外环境。红古区龙发屠宰场未按要求设置安全填埋井,长期投运未验收;亨华农业有限公司养殖场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持续经营多年;上述2家企业(病)死猪填埋场地未做防渗、防漏和设置警示标识,亨华养殖场(病)死猪填埋地址位于倒水沟崖边,选址不当,均存在较大环境隐患

整改目标按照规范化畜禽养殖的相关要求,责令养殖企业完成规范化整改;依法办理牧工商荷斯坦奶牛基地环评相关问题。

整改时限:2019年6月

责任单位: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兰州市农委、兰州市红古区政府

整改情况: 

2019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出具了甘肃荷斯坦奶牛繁育示范中心审查意见(红环字〔2019〕126号)。兰州市红古区义和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已修建完成尿液贮存罐、干清粪池、无害化处理池,于2018年8月19日起停产至今;针对义和生猪养殖合作社污水直接排入外环境违法行为,原红古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8月进行了行政处罚(红环行罚决字〔2018〕27号),2018年9月行政处罚执行到位。窑街龙发生猪定点屠宰场已经修建完成了防渗、防漏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设置了警示标识,并于2018年10月12日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全部整改完成。兰州亨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出具审查意见(红环字〔2019〕127号),病死猪尸体在厂区外西北侧160m处设置安全填埋井内进行安全填埋。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425日至2021430日,共5天。受理部门: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31-8611513

联系地址: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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