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7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5 09:47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访问次数: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7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715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7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兰州雪顿乳业锅炉改造项目

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 (街道)16号

兰州雪顿生物乳业有限公司

甘肃天恒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雪顿乳业厂区内,锅炉房位于厂区西北侧将原有2台2t/h燃煤锅炉替换为2台4t/h燃气锅炉

(一)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二)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以及生活污水接入全厂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定期更换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环卫部门处理;(四)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2

甘肃省交通物资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皋兰物流园沥青仓储锅炉房建设项目

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新兴路13

甘肃省交通物资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恒鑫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皋兰县石洞镇新兴路13皋兰物流园产业园内,锅炉房占地面积202m2,为地上一层。项目拟建设1300×104kcal/h1200×104kcal/h导热油,为存储沥青提供热量。

(一)锅炉燃气时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燃油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其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然后分别经1根8m的排气筒排放;(二)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以及生活污水排入皋兰物流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导热油由收集后储存密闭不锈钢容器内,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有资质单位回收;(四)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3

中国石油兰州大厦配套锅炉房建设项目

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99

兰州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绿巨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699号,已安装安装3台8t/h燃气热水锅炉(两用一备),为中国石油兰州大厦共计74764m2提供供热服务。

 

(一)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3根8m高排气筒排放。(二)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以及生活污水依托中国石油兰州大厦化粪池进行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级标准。(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定期更换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环卫部门处理;(四)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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