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兰州凯撒豪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科银座大厦锅炉房建设项目 |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5号中科银座 | 兰州凯撒豪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甘肃西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5号,占地面积240m2,建设8台额定功率为1.4MW的燃气锅炉及软化水、循环水泵等附属设施,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该锅炉房供热范围主要为中科银座大厦A塔、B塔两座办公楼的冬季采暖供热,供热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 | (一)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后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二)锅炉软化水装置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由锅炉房内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污水管网,再进入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更换后的废离子树脂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四)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