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生产车间项目 | 城关区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西侧,项目建成后年产重组新冠疫苗20亿剂。厂房为地上四层,其中一层为工程机房和预充包装车间;二层为西林瓶包装车间;三层为分装车间;四层为原液生产车间)年产重组新冠疫苗原液和制剂20亿剂/年 | (一)项目运营期含生物活性的细胞培养废水、发酵罐等清洗废水,排入高温蒸汽灭活罐,经高温灭活处理后,与其它不含生物活性的层析超滤排水、废缓冲液、质检废水、清洗废水、工作服清洗废水、制水工序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等及生活污水,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现有污水处理站工艺为“A2O+MBR反应器+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5000m3/d,经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盐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发酵培养废气通过0.22um孔径滤膜过滤后经车间楼顶排气筒排放;氯化氢、乙酸等挥发性有机气体经车间楼顶排气简排放,氯化氢、TVOC(以乙酸计)排放标准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1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原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一次性耗材、废弃细胞工厂、废母液、发酵尾气废弃滤芯、澄清过滤杂质、废层析柱填料、废检测试剂盒、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高效过滤器废滤芯、废弃工作服、手套等。含生物活性物质的危险废物经高温灭活后与其他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已建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3座,危险废物贮存冷库、报废化学品库、报废制品库),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原材料纸箱、包装袋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资源回收。纯水制备系统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芯、废反渗透膜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2 | 榆中金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 榆中县夏官营镇三角城村 | 榆中金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三角城村,拟在现有锅炉房东侧新建一台 10t/h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配套建设 生物质锅炉环保措施。 原有1 台 4t/h 和 1 台 6t/h 燃气蒸汽锅炉保留备用。项目不改变其它公用工程 内容,不改变现有供热工艺。 | (一)项目锅炉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及脱硫塔处理后经一根 40m 高 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二)锅炉排水回用于 EPS 生 产冷却系统,软化水排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和 EPS 生产冷却系统,脱硫废水循 环利用,均不外排。(三)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四)锅炉房灰渣、脱硫废渣、废树脂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固废暂存间,锅炉房灰渣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脱硫废渣定期作为建筑材料清运外售,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