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3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注电解质充电300万KvAh电池项目 | 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 | 甘肃长红动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占地系租赁兰州兴盛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闲置厂房进行项目建设,租赁面积合计约20936m2,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达到年注电解质充电300万KVAh项目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及配套的辅助用房及公用工程系统、消防系统等。 | (一)充电车间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酸雾喷淋净化(碱液喷淋)”工艺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8m高的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浓度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 5、表 6 的标准。(二)运营期产生的电池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内中和处理后与纯水装置排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至项目东侧兰州红安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于造纸工艺和水煤浆调制过程。废水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新建表2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三)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四)废酸收集处理装置产生的过滤废渣经厂区新建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收集单位集中收集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经厂区内新建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暂存后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