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4 15:55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访问次数: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1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1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2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锅炉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变更)

兰州市七里河区吴家园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吴家园西街1号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锅炉房占地550m2现将原有24t/h的燃气蒸汽锅炉改建为210t/h的燃气蒸汽锅炉(一备一用),用于提供蒸汽锅炉房依托原有,职工食宿依托医院食堂及宿舍。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组成。

一)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后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二)锅炉软化水装置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由锅炉房内污水管网汇集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处理(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工业盐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更换后的废离子树脂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四)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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