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20 11:30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科      访问次数: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2022年4月,兰州市成功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城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统筹管理水平,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由四大部分组成,分别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建设指标体系是其关键要素。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目标要求到2025年,生活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基本建立,“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初步显现,城市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到2.02吨/万元,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主要明确了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二是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三是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四是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五是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六是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第三部分为实施步骤。主要从启动实施、稳步推进和评估总结等三个方面,对《实施方案》的稳步推进从空间、时间上进行了安排部署。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抓好宣传引导、培养人才队伍4个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高质量完成第五指标体系内容。结合兰州市实际,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47个三级指标(其中包含25个必选指标+19个可选指标+3个特色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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