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2022年8月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16:06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      访问次数: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31号)规定,现对2022年8月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2022年8月,我市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烟囱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测烟尘和二氧化硫数据超标,最大数据分别为:1337.843mg/m³、709.197mg/m³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要求企业:1.加强管理做好各类登记台账;2.发现数据异常及时上报并标记。

二、2022年8月,我市海石湾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测总磷数据超标,最大数据为:1.363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检查笔录:要求企业:1.加强设施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数据传输稳定;2.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总磷出水达标排放;3.及时排查存在问题,举一反三,确保各项污染物数据稳定达标排放。

三、2022年8月,我市兰州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测总氮数据超标,最大数据为:20.513 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检查笔录:要求企业:1.加强生产设施管理,产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积极联系第三方进行维护;2.加强设施运行正常,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否则我队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下一步处理;3.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如期上报执行报告;4.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管理。

特此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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