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08 16:03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访问次数: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2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2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锅炉房项目

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43号

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甘肃恒信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 743 号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院内锅炉房建筑占地面积为80m2,锅炉间内安装2台2t燃气热水锅炉(1用1 备)。燃气热水

锅炉为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冬季供暖,供暖面积为2.1万m 2。每台锅炉配套设有1根8m高的钢制排气筒。

一)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后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二)锅炉软化水装置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由锅炉房内污水管网汇集至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雁儿湾处理

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工业盐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更换后的废离子树脂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四)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2

甘肃建投地产百郦湾二期酒店办公楼小学锅炉房建设项目

兰州市七里河区百郦湾

甘肃建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信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慈爱街甘肃建投地产百郦湾二期地下负二层。本项目新建地下式锅炉房,占地面积350m2。锅炉房一间安装3台2.1MW真空锅炉(3 t/h),用于酒店、办公楼11-3月份供暖并带热水的供应,供暖面积56922.8m2;锅炉房一间安装 2 台 0.3 MW 真空锅炉(0.43t/h),用于小学 11月份-3月份供暖,供暖面积 5777m2。

一)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后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二)锅炉软化水装置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经百郦湾二期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最后进入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工业盐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更换后的废离子树脂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四)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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