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区水务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西固区林业和草原局在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西固区水务局违法使用林地案件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西固区在调查核实森林督查下发西固区29个疑似违法图斑时,发现55号图斑现地为蓄水池。经调查,该图斑为西固区水务局在实施《西固区节水增效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中,未经批准,擅自在西柳沟街道柴家台村修建的一座蓄水池,面积为0.26公顷,地类为未成林造林地。
二、主要问题
《西固区节水增效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虽经政府批准实施,但项目涉及修建的一座蓄水池,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林地建设,改变林地用途,违反了《森林法》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三、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绿盾”、森林督查等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开展,滥砍、滥伐、乱占等破坏林地林木的行为得到了极大遏制,有力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但与耕地相比,对林地的重视程度还存在一定的不够,尤其是一些项目取得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后,未林业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林地建设,改变林地用途或毁坏林地植被。今后以实行林长制为契机,靠实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的责任,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形成有力的震慑,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四、整治情况
本案件违法主体西固区水务局,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在林地上修建蓄水池,改变林地用途,违法了《森林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西固区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2.6万元。
鉴于西固区水务局实施的《西固区节水增效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是由政府批准,修建的蓄水池交付柴家台村使用后,能有效缓解西柳沟街道柴家台村林地浇水困难的问题,提高林木成化率,巩固绿化成果,经西柳沟街道柴家台村申请,西固区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及国家林草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柴家台村蓄水池予以了批复。
目前,本案罚款已交,使用林地已依法依规审批,本案已结案。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