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肃正洋钙业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 | 永登县柳树乡复兴村三社甘肃正洋钙业有限公司现有锅炉房内 | 甘肃正洋钙业有限公司 | 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永登县柳树乡复兴村三社,利用厂区现有锅炉房,对锅炉房内原有1台6t/h燃煤锅炉及其配套设施和环保设施全部进行改造,改造为1台2t燃气导热油炉,燃气导热油炉附属设施以及环保设施全部新(外)购,不利旧。 | (一)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后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二)职工生活废水泼洒降尘,如厕粪污依托厂区环保旱厕。(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导热油及过滤杂质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具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四)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