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7 15:57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访问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7日我局拟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兰州诚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锅炉房建设项目

七里河区柏树巷5号柏盛苑1号楼

兰州诚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垄之峻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1台1.75MW和1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主要承担柏盛苑1号楼及柏树巷9号楼冬季供暖,供热面积6.0万m2,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2台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及烟气再循环装置,并由9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二、锅炉软化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三、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养护,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仁和热力金雁花园供热站

城关区雁滩路金雁花园小区

兰州仁和热力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垄之峻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3台0.7MW燃气热水锅炉(两用一备),供热总面积1.72万m2,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后经1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二、锅炉废水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三、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养护,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

仁和热力兰药厂供热站

城关区兰药厂家属院

兰州仁和热力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垄之峻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2台1.4MW(一用一备)燃气热水锅炉,热总面积2.5万m2,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及烟气再循环系统,并由10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二、锅炉软化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三、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养护,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

仁和热力永恒供热站    

城关区靖远路311号

兰州仁和热力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垄之峻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1台4.2MW燃气热水锅炉,供热总面积3.6万m2,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及烟气再循环系统,并由10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二、锅炉软化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三、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养护,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

仁和热力詹家拐子供热站

城关区詹家拐子35-53号

兰州仁和热力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垄之峻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1台4.2MW燃气热水锅炉,供热总面积5.8万m2,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及烟气再循环系统,并由10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二、锅炉软化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三、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养护,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

仁和热力张家园供热站

城关区张家园23号

兰州仁和热力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垄之峻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1台4.2MW和1台1.4MW(备用)燃气热水锅炉,供热总面积6.0万m2,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并由8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二、锅炉软化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三、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养护,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

年产30万吨新能源负极材料前驱体粉体材料工程项目

 

兰州新区(黑石)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甘肃宏鼎磨料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碧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4条石油焦负极热缩生产线,新建原料破碎车间、负极热缩车间、磨粉车间、脱硫工艺楼、化水车间、机修车间、发电车间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01.0万元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煅烧烟气采用“低温SCR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脱硫法+湿式电除尘”处理后由6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标准限值,按照《甘肃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行管控;原料预处理、煅前仓、煅后仓、破碎筛分、磨粉车间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三、项目运营期锅炉排水、软化水、化水车间浓盐水、脱硫废水全部回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中标准限值,用于厂区绿化,冬季罐车拉运浇炉使用;待园区污水处理站建成运行后接入管网。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与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做好相关台账;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工序,锅炉运行产生的脱硫石膏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五、项目运营期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管护,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六、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生产车间、事故池、化水车间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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