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3 13:35  发布部门:皋兰分局      访问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3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5786972(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皋兰分局环评办)

地  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名藩大道建德大厦8楼806室

邮  编:730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兰州鲜兹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肉、蛋产品初加工及仓储物流项目

兰州鲜兹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皋兰县石洞镇明星村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主仓库存放肉类及鹌鹑蛋等食材

(一)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生物质锅炉烟气及食堂油烟。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氨气和硫化氢气体,通过加盖并人工添加除臭剂后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锅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规定的排放限值;员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浓度须达到《饮食业食堂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二)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锅炉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3三级标准后用于周边绿化及周边农田灌溉。本项目建设一座500m3的蓄水池用于暂存未利用完的达标废水及冬季达标废水。(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树脂、锅炉灰渣、蛋壳、废塑料袋、废纸屑、废瓶、废食品袋等,均属于一般固废。蛋壳、生物质锅炉灰渣及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周边农户作肥料;其他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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