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1-4818025 、8611513(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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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环评批复 |
1 | 兰环审﹝2023﹞173号 | 2023/11/06 | 榆中县夏官营镇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 榆中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 榆中县金崖镇瓦子岘村 | 甘肃盛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3〕173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榆中县夏官营镇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 | 兰环审﹝2023﹞174号 | 2023/11/06 | 永登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 永登县民政局 | 永登县城关镇五渠村 | 甘肃安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3〕174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永登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