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简报第8期

发布时间:2023-12-11 16:30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科      访问次数:      


 

 

【工作动态】

兰州市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市商务局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

《兰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草案)》完成审核

市政府国资委优化服务,高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区域动态】

七里河区开展“无废学校”创建系列活动

安宁“无废”添新绿,打造最美“会客厅”

皋兰县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打造美丽家园

同做环保卫士 共建“无废城市”--红古区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宣传工作

 

 

 

 


【工作动态】

 

兰州市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近日,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市城管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两个检查组共同开展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检查。

 

检查组一行重点对塑料污染源头减量替代、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水平、重点领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等重要治理环节,对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2023年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同时重点检查了各县区塑料生产销售企业、市场、超市、酒店、小区、快递网点、景区、河段等重点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落实情况。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落实塑料污染双组长制度,发挥职能作用,紧盯塑料污染治理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严厉打击我黄河流域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辖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从源头推动污染治理,积极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厅清废行动卫星影像反馈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核查,并举一反三对问题点位及其周边固体废物倾倒情况开展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共排查整改完成57个问题,扎实推进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为兰州市全面顺利完成国家开展的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任务夯实了基础。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紧密结合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源头治理,督促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单位持续强化自身管理,同时保持严厉打击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工作

 

为落实国家、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新污染物化学物质调查及环境信息填报工作。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周密部署,线上线下双结合,开展了新污染物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生态环境局按照甘肃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兰州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方案,9月7日召开了兰州市新污染物防治培训会,为全市相关企业及各县区工作人员全面深入讲解了新污染物类别涉及物质清单等相关知识并对系统填报相关要求进行现场答疑

市生态环境对照省厅列出的3960种化学物,40种类企业,对我市513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及特色产业的化学物质动态开展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开展了调查纳入调查111家初审对辖区企业进行100%现场抽审复审采取电话抽审、资料复审等多种抽审形式,选取57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1家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家医药制品业等重点管控的14种主要行业进行了抽审现已提交省厅审核。

 

市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一、及时召开“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

市农业农村局于近日召开“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审议《兰州市农业农村局“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具体负责科室和配合单位,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会议强调“无废城市”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有效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农业农村部复核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填报工作

农业农村部第十四复核组对我市榆中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填报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核。复核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等形式,重点核实了养殖场存出栏数据、清粪工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运行、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粪肥还田面积及还田作物种类等情况,对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填报情况给予了充分认可,提出了下一步推进全市畜牧业降碳减排、绿色发展,助力“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

 

  

市商务局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甘肃苏宁易购“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季活动”推进会的会议精神,激发家电行业市场活力,带动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绿色环保意识助力“无废城市”建设。10月10日、10月19日市商务局联合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兰州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等共同在兰州碧桂园小区、西固区兰棉厂社区经纬城小区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社区行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围绕家电以旧换新、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上门回收、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等内容开展,并重点介绍可通过拨打12345或965955回收热线进行电话预约,回收企业将及时安排专业回收人员上门进行有偿收购,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联合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互联网+”固体废物处理产业。推广回收新技术新模式,鼓励生产企业与销售商合作,优化逆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兰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草案)》完成审核

 

《兰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草案)》后文简称《办法》)是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法制保障,也是我市固体废物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为尽快出台,市司法局严格立法审查、科学论证通过组织召开立法审查论证会,部门修改会,向有关部门、单位,15名市政府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建议,就重点方面与起草小组、责任单位反复研究、修改,协调有关部门职责,不断完善《办法》文本,推动办法制定出台。

市司法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多次《办法》线上修改会,结合兰州市实际,针对我市危险废物管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汽修企业、拆解回收企业产生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等管理依据缺失的问题,系统总结我市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规定了园区危废、动物诊疗机构危废、实验室危废、机动车拆解维修危废,以及废电池回收等方面的防治措施,体现兰州特色。

《办法》现已完成审核,有望于近日出台,将对防范我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推动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市政府国资委优化服务,高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市政府国资委持续贯彻落实《兰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监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有效落实,扎实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着力从项目建设、绿色出行、生态景区、无废小区入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一、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利用公交车尾屏、地铁车载电视等宣传“绿色出行、优选公交”理念,在企业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工作群等线上宣传,使市民游客深入了解绿色低碳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通过在物业小区内分发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等宣传手册,教育引导职工和小区业主增强环保意识,发放宣传手册或彩页共计1500余张,发放垃圾分类袋800余个,垃圾分类鼠标垫100个。三是结合文旅出行,对景区工作人员、商户开展“无废城市”宣教工作,倡导“无废”生活方式和绿色、低碳、健康生活理念,引导游客了解低碳环保建设,共同倡导文明旅游。

二、优化服务高质高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兰州黄河公司所属城乡公交不断淘汰传统燃油车,改用新能源车辆,减少尾气排放,降低能源消耗,共投放新能源车辆2266辆,同时新能源公司建设配套的充电终端2485个,为全市绿色出行贡献力量。兰州黄河公司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积极发展绿色旅游,持续打造“生态景区”和“无废酒店”。水墨丹霞和黄河楼景区倡导预约服务和电子门票,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制作符合景区特色的四色分类垃圾桶,保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景区环境整洁。友谊酒店管理公司逐步将一次性用品替换为生物可降解塑料袋,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在管辖物业小区内配备可回收垃圾桶200个,其他垃圾桶150个,厨余垃圾桶100,有害垃圾桶40个,做到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在符合投放条件的小区设立机动车、非机动车充电桩和废旧衣服回收箱,引导居民在生活、出行等方面践行低碳发展理念,推动生活领域垃圾源头减量。

【区域动态】

 

七里河区开展“无废学校”创建系列活动

 

为提高师生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意识,培养师生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氛围,七里河区在区属学校中开展了“无废学校”创建系列活动。

各学校通过知识课堂和实践活动,增强了学生环保意识和生态保护观念。师生们手提夹钳、笤帚等,对校园进行了“地毯式”清洁,通过拾捡路边、草地上散落的塑料袋、纸片等垃圾,以实际行动美化了环境,宣传了环保理念。

开展了以“无废学校”为主题的班级作品收集活动,通过制作精美的手工作品介绍“无废”理念,利用主题班会活动,弘扬“无废”文化,营造“无废”氛围,使“无废学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过无废城市“创建活动,全面改善了学校师生的校园环境,切实把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固废管理等多项工作统筹落实到位,鼓励引导更多学校及师生参与到“无废学校”建设中去,进一步培养广大师生资源节约的意识,共同创建清正和美、绿色环保的“无废学校”。

 

 

安宁“无废”添新绿,打造最美“会客厅”

 

今年以来,安宁区坚持以完善功能、补齐短板、优化环境、塑造特色为导向,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支点,全区积极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创建,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强化制度、税收、市场、监管等体系保障,将“无废”理念融入城区建设和日常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的“无废城市”建设氛围,全力打造生态新安宁,建设最美城市“会客厅”。

合力共建,“桶边督导”让垃圾分类见实效

安宁区坚持“以街道为主体,以强化宣传为引领,以长效管理为导向”的原则,通过生活垃圾分类桶边督导的形式,切实引导小区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全区目前已在八个街道范围内选定了基础条件成熟、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较好的55个居民小区作为示范小区进行打造,有效推进桶边督导员督导工作落实到位。桶边督导员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实行按时打卡的桶边督导模式,每天分时段督导居民正确投放,同时将居民投放错误的生活垃圾从收集容器内捡出,引导居民正确分类和习惯养成,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与参与率,逐步由“要我分”转变为“我要分”,自觉将垃圾分类纳入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党建引领,街道开展河道“清塑”专项行动

安宁区刘家堡街道党员干部和社区党员志愿者发挥党员干部率先作用,对辖区河段黄河沿岸区域塑料垃圾、各类生活垃圾和枯枝败叶进行垃圾清理。活动中,街道河长办沿河而行,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结合常态化“清四乱”行动开展巡河工作,实地查看辖区河流是否存在影响河湖面貌,破坏水环境、水生态,乱采、乱占、乱堆、乱建等河湖违法问题,详细了解各社区河段的日常巡查、生活污水排放等情况。此次行动有效改善了辖区黄河沿岸的环境卫生状况,促使广大党员以实际行动带动辖区居民群众共同参与“无废城市”生活环境创建。

皋兰县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打造美丽家园

 

今年以来,皋兰县依托“无废城市”建设,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探索长效保护机制,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石洞镇重点对镇域公路铁路沿线、河洪道两侧、房前屋后等区域开展拆违治乱和全域无垃圾攻坚行动,集中整治镇域内村庄、庭院、道路、河渠沟道。截至目前,发动党员干部群众1800人次,开展专项督察15次,出动垃圾收集车、压缩车270台次,清理垃圾点265处,垃圾3800余方,动用挖机11台,拆除危旧房屋8院,残垣断壁290米,合力打造了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家园。

石镇组织全镇领导干部、各村三委班子成员、社长、公益性岗位人员等集中整治镇域内村庄、庭院、道路、河渠沟道。聚焦各村危旧房、残垣断壁、破旧圈舍、旱厕等,科学制定拆除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依法依规强力推进“拆违治乱”工作取得实效,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共发动党员干部群众3500余人次,动用大型装载机、运输车辆、压缩式垃圾收集车等机械760余台,清运垃圾8500余吨,拆除残垣断壁2930米、废弃圈舍285处、棚舍136处、旱厕235个、废弃房屋35处。形成人人参与人居环境改善的良好氛围,群众认可度明显提升,为打造“和美乡村”奠定了坚实基础。

水阜镇坚持“不放过一个点、不落下一个角”,累计发动群众200人次,动用各类机械车辆120台次,清理乱堆乱放160处,清理各类垃圾700余吨,拆除废旧圈舍及乱搭乱建60余处,清扫公路60公里。

  

同做环保卫士 共建“无废城市”--红古区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宣传工作

 

为助力美丽红古建设,切实提高红古区居民对创建“无废城市”的知晓率与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态满意度。近期,红古区在火车站小广场组织开展了“无废城市”宣传活动。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持续推进并最终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全新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建设也成为红古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通过宣传手册、咨询问答、发放资料等方式,向辖区居民宣讲了“无废城市”创建的理念和重要意义,并就生活中遇到的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利用等问题进行详细讲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农民朋友关心的废旧农膜集中处理、秸杆回收利用和畜禽粪污还田等农业固体废物处理问题进行了认真回答,引导人们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践行垃圾分类,主动回收农业固废,促进辖区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此次活动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吸引大量周边居民和过往群众驻足参与,“无废”理念得到了有效普及,进一步助力了红古区“无废城市”创建工作。

 

 

 

 

 

 

 

 

 

 

 

 

 

 

 

 

 

主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生态环境部中心,甘肃省

生态环境厅,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兰州市委、市人大、市

政府、市政协办公室。

抄送: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3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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