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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情况
甘肃省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四季度对兰州市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地表水水源5个,分别为榆中县阳道沟水源(河流型),红古区海石湾水源(河流型)和窑街水源(河流型),皋兰县自来水公司水库水源(湖库型),永登县城区备用水源地(河流型)。
二、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三、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表2的补充项目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共61项。湖库型水源加测叶绿素和透明度,共63项。
四、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要求,地表水水源地总氮不评价;五个区县地表水水源地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阳道沟水源和窑街水源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水质标准,海石湾水源、自来水公司水库水源、永登县城区备用水源地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单独评价指标粪大肠菌群除红古区海石湾水源地超标1.0倍外,其余水源地粪大肠菌群均达标。
2023年第四季度兰州市区县地表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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