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环组发〔2023〕11号
中共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聘任张丽娜等同志专业技术岗位的批复
西固分局、榆中分局,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经2023年2月17日局党组第3次会议研究,同意聘任:
张丽娜 为榆中生态环境监测站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7级);李东红 为西固生态环境监测站工程师(专业技术10级);
王 静 为西固生态环境监测站工程师(专业技术10级);
朱 燕 为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工程师(专业技术10级);
柴 亮 为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工程师(专业技术10级);
杨 颖 为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工程师(专业技术10级);
宿 瑛 为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工程师(专业技术10级);
苏泓宇 为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工程师(专业技术10级)。
请上述单位按照事业人员聘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时限为三年,聘用时间自会议决定之日起算。聘用期满后,可视单位工作实际需要、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和专业技术干部队伍现状进行续聘或重新竞聘上岗。
特此批复。
中共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