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二)

发布时间:2023-04-28 10:56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      访问次数: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

 

【案情简介】

202313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热力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锅炉房卸灰塔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止扬尘污染,现场扬尘污染严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的规定结合甘肃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裁量计算,对该公司作出罚款陆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启示意义】

(一)行政处罚对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增强了企业依法治污的意识,同时执法人员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巧用非现场执法手段来助力,事半功倍。执法人员通过分析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定期巡查机制和大数据及时发现了数据异常,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科学性,为案件调查取证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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