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高考中考学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7 11:10  发布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访问次数:      

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2023年高、中考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即将来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满足广大考生的和谐安宁生活环境需要,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现要求考试期间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噪声监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管时限

(一)高考期间:6月6日至6月9日

(二)中考期间:6月15日至21日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6月2930

重点监管范围及分工

(一)严控工业企业噪声排放

严格要求各类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并提前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正常运行,不得超标排放影响考生。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

要求各建筑工地提前做好工序安排,避免考试期间进行产生噪声的须连续施工的作业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各考点及居民区周边严格限制昼间施工产生噪声干扰考生,禁止夜间施工影响考生休息,尤其杜绝外语听力考试期间产生噪音干扰考生。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防止各类社会生活噪声干扰

禁止在考点周边500米内进行产生噪声超标排放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经营叫卖等活动禁止经营性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干扰考生;禁止在考点及居民区敏感区域进行广场舞、甩鞭子等娱乐活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保障措施

考试期间,各县区高新区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类噪声污染投诉问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查处噪声污染问题,做到全天候、全时、全方位的噪声污染源防控,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

县区高新区及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严防各类噪声污染违法问题做好噪声监测,做好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为全市考生创造良好的应考环境。

 

 

            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36月1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