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协助有关部门拟定本县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根据职权和授权制定有关法规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定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经发改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城镇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协调发展。
(三)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土壤、噪声、振动、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协调指导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
(四)承担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的防治统一监督理、综合指导协调工作。编制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和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农业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对农业生态污染事故进行相关的应急处理。
对本县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对电磁辐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报告和应急工作。
负责全县的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环境宣传教育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审核、核发和年审,停用、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夜间施工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备案。
(八)负责环境执法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依法对辖区的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污染事故,调解处理污染纠纷。
(九)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承办县人大、县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
(十)组织开展环境调查和环境监测工作,编制本县环境质量报告书。
(十一)负责组织我县环境保护区域间和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及环境建设的资金引入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成立后,将县环保局的职责,以及县发改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县国土局的监督防治地下水污染职责,县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县农林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入。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法规科、大气科、水科、土壤科、固废科、核与辐射科、生态科、应急科、监测科、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监察三科、监察四科15个股室。
2022年我局编制39人,实有在职人员26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参公7人、事业人员16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细报表见附件,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决算公开表七、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830.6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743.71万元,增长804.47%,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8860.2万元,2021年省级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216.48万元,退休了2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830.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80.60万元,占99.49%;其他收入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50.00万元,占0.51%,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43.71万元,上升88.94%,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8860.2万元,2021年省级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216.48万元,退休了2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83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12万元,占5.42%;项目支出9297.48万元,占94.58%。变动大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8860.2万元,2021年省级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216.48万元,退休了2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培训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严格控制预算做到支出与预算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5万元,支出决算为3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务晋升缴费基数同比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缴费基数减少,卫生健康支出同比下降;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1.03万元,支出决算为970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8.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下达了2021年省级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节能环保支出同比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4万元,支出决算为2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公积金缴费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同比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780.6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007.69万元,增长1165.43%。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8860.2万元,2021年省级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216.48万元,退休了2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07.69万元,增长1165.43%。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8860.2万元,2021年省级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216.48万元,退休了2人。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做到支出与预算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5万元,支出决算为3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务晋升缴费基数同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缴费基数减少,卫生健康支出同比下降。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1.03万元,支出决算为970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8.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下达了2021年省级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节能环保支出同比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4万元,支出决算为2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公积金缴费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同比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9万元,增长58.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奖金、应休未休假补贴、均衡性调资及正常晋升、职务晋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5.74万元、津贴补贴70.54万元、奖金4.76万元、绩效工资42.79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7.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67万元、住房公积金20.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万元、退休费5.45万元、奖励金186.84万元。
公用经费4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4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政过“紧日子”精神,节约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50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65万元、邮电费2.3万元、取暖费7.96万元、差旅费7万元、培训费1.52万元、工会经费1.43万元、福利费4.46万元、公务用车云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50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65万元、邮电费2.3万元、取暖费7.96万元、差旅费7万元、培训费1.52万元、工会经费1.43万元、福利费4.46万元、公务用车云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4万元,下降7.7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政过“紧日子”精神,节约资金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6.17%,主要原因是节约资金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本单位执法执勤工作的正常开展。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一致,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兰州市委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发[2021]28号),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2022年度我局按照预算绩效全覆盖的要求,对2022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进行绩效申报,并通过市财政局审核。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考察了项目实施完成率、达标率是否达到既定目标,项目实施后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及影响力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制度是否完善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控制项目预算和进度,加强财务管理,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申报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终达到环保专项资金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2022年度单位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印刷费、宣传费、物业费、第三方监测监管等项目9个,预算资金共计9248.17万元,执行数共计9247.48万元,执行率为99.99%,结余结转资金计0.6835万元已交回财政。依据财预便[2017]44号文件对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绩效自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9个,评价为“良”的项目0个,评价为“中”的项目0个。
附件: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公开表
(三)2022年度部门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此项。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决算公开报表.xlsx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整体支出自评情况批复表.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环境j第三方监测监管服务项目_预算项目自评情况批复表_20230828154407864.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能力建设_预算项目自评情况批复表_20230828154407865.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及执法专项_预算项目自评情况批复表_20230828154407863.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污染减排_预算项目自评情况批复表_20230828154407868.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物业费_预算项目自评情况批复表_20230828154407866.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宣传费_预算项目自评情况批复表_20230828154407861.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印刷费_预算项目自评情况批复表_20230828154407860.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应急处置、监管保障专项_预算项目自评情况批复表_20230828154407862.xls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_自然生态保护_预算项目自评情况批复表_2023082815440786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