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八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共13件,情况属实13件。目前办结完成7件,6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160:“城关区南河道菜市场噪音扰民,道路上全是垃圾(菜叶子),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雁滩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城关区雁南街道办事处、城关区拱星墩街道办事处和城关区渭源路街道现场核查,由于近期临近冬季,蔬菜批发需求增大,张苏滩蔬菜批发市场周边从事相关运输蔬菜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中型货车、微货车和厢式货车聚集在南河北路、南河南路,形成马路市场,导致市场车辆噪音扰民的问题时有发生。摊贩撤离后将垃圾(菜叶)搁置在马路边,由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进行清理,因作业需要时间清理,导致垃圾(菜叶)形成暂时堆积。经11月15日、16日多次现场检查,发现该路段存在占道经营、噪音扰民、乱丢垃圾等情况,因违规经营摊贩较多,为避免激化矛盾,执法队员只能现场耐心劝离,由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对垃圾(尾菜)现场进行了清理。
针对噪音扰民问题,雁滩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督促城关区雁南街道办事处、拱星墩街道办事处、渭源路街道办事处在早晚重点时段巡查劝导商贩文明规范经营,不得占道经营、大声喧哗、高声叫卖等,同时劝导摊贩注意道路卫生,严禁乱丢乱弃,要将产生的垃圾(菜叶)主动收集及放置到规范区域;由城关区雁南街道办事处、拱星墩街道办事处和渭源路街道办事处对南河南路、南河北路占道经营游商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商户自觉入店进行经营;由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东部副食品市场、张苏滩菜市场两处设立执法监督岗亭,配备执法队员进行全天候值守,通过守点、管段、不间断“回头看”等多种工作方式,维护南河路市容环境秩序;由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加强该路段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补充力量增加重点时段洒扫的频次,确保垃圾不落地,组织街道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进行清理。
针对南河路占道经营问题,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开展常态化管理,加大对辖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环境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和管理力度,防止反弹,为广大居民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雁滩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将与辖区街道办事处、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加强联系,及时跟进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协调辖区街道办事处下属执法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处理违规行为,形成有效威慑,禁止违规行为发生。二是督促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滩交警大队加强该路段巡逻工作,对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批发蔬菜车辆和占道经营车辆开展劝离和清理整治。三是督促环卫中心及时处理路边垃圾,避免堆积。
受理编号162:“安宁区水挂庄口东面至兰天公寓道路,每天下午16点至晚上12点摊贩占道经营,烧烤摊油烟扰民,满地油污,卫生脏乱差。要求取缔摊贩。”
此问题经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安宁区孔家崖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安宁区水挂庄口东面至兰天公寓道路”实际为建宁东路路段,属金牛街商圈范围,为兰州市安宁区孔家崖街道水挂庄社区(涉农)居民进出东口,北侧为西北师范大学兰天公寓,社区居民、学校学生等人流量较大。投诉人反映的“每天下午16点至晚上12点摊贩占道经营,烧烤摊油烟扰民,满地油污,卫生脏乱差”的问题,经核查,每天下午16点至晚上12点,在安宁区建宁东路兰天公寓路段人行道上存在6家流动摊贩,分别是水果摊3家,蔬菜摊2家,日常百货摊1家,不存在烧烤油烟扰民情况。在兰天公寓东门口,发现2处地面油污,为早上固定早餐摊位遗撒造成,该处早餐摊点已经过审批许可,允许其在每天早上7点至9点在该处设点摆摊。现场核查时,长新南路金牛街路段树坑有少量落叶,兰天公寓东门口向北50米处发现有少量垃圾。针对投诉人反映的“要求取缔摊贩”的诉求,摆摊地点处属人行道,按照《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该处不允许摆摊,一经发现有流动商贩,将第一时间进行劝离。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安宁区孔家崖街道办事处联合安宁区城市管理局对该处流动摊点进行劝导,禁止在该处路段进行摆摊设点。安宁区孔家崖街道办事处组织5名人员对油污地面进行了清洗,出动环卫车对丢弃垃圾、落叶进行了清扫;针对早餐摊点遗撒油污的问题,安宁区孔家崖街道办事处将继续严格要求早餐摊点在经营时必须在地面铺上具有防渗、防污染地垫,同时安排专人每天对地面油污进行清洗,彻底解决地面油污问题;安宁区孔家崖街道及时安排执法队员定人定岗对该处进行值守,同时加大周边道路日常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流动摊点聚集,立即对摆摊设点摊贩进行现场教育引导及处罚。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63:“城关区拱星墩街道飞天家园B区250楼下利康修理部从事汽车喷漆业务对空气产生污染,影响楼上住户,多次向各个单位反映并且已提交相关证据均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和解决。”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和城关区拱星墩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兰州利康汽车修理站位于城关区拱星墩街道飞天家园B区20楼商铺,经营范围是机动车辆维修。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经营,面积约80平方米,店内未设喷漆房,现场未发现喷漆现象。但商铺内有地面不整洁,油污溢洒等现象,经督促该店负责人已现场进行了清理,同时向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出具承诺书,承诺不在此地进行喷漆作业。关于“多次向各个单位反映并且已提交相关证据均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和解决”的问题,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城关区拱星墩街道办事处调阅近两年内12345市长等平台热线,未发现有“利康修理部从事汽车喷漆业务对空气产生污染”相关投诉内容。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现场对兰州利康汽车修理站负责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城关区拱星墩街道办事处将不定期对此区域汽修行业开展抽查检查,督促行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障市民出行环境和周边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64:“城关区亚太国际公馆2号楼楼下餐饮店与楼上住户共同使用一个烟道,2单元楼下火锅店和烧烤店造成楼上住户家中油烟扰民。(重复投诉3次)”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关区雁北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城关区亚太国际公馆2号楼位于城关区雁北路1361号,该楼1-2楼为商铺,3-30楼为住宅。2号楼下共有两家餐饮店,分别为城关区刘锣锅地摊火锅店和城关区小李顶头羊餐饮管理店。
“刘锣锅地摊火锅店”经营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雁西路商铺,于2024年10月24日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已向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正在办理过程中。该店为新型室内“地摊”火锅餐饮模式,主要对制作好的火锅底料和食品加热食用,无煎炸和烧烤油烟产生,后堂安装有油烟净化器。该店还未开始营业,近期在做开业前准备工作,从事底料试作加工,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接入2号楼住宅烟道的排烟管道进入住宅烟道排放,但因管道破损油烟逸散至小区,存在未配备专用烟道及排烟管道破损问题;“小李顶头羊餐饮管理店”,经营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1382号亚太国际公馆,于2021年12月30日办理了营业执照,于2022年2月22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营业,于2024年9月重新更换安装后厨油烟净化设备,餐饮油烟由操作台上方的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通过接入2号楼住宅烟道的排烟管道进入住宅烟道排放,存在未配备专用烟道问题。
针对“刘锣锅地摊火锅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底料试作加工、未配备专用烟道及排烟管道破损问题的问题,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督促商家对排烟管道破损处进行了修复,并要求商家立即停止底料试作加工,避免油烟污染,配备安装规范的油烟排放专用烟道,待审核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加工食品进行营业;针对“小李顶头羊餐饮管理店”未配备专用烟道的问题,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一个月内(12月14日前)予以改正,配备安装规范的油烟排放专用烟道,逾期不改将予以关闭并处罚款。11月15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向“刘锣锅地摊火锅店”和“小李顶头羊餐饮管理店”负责人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家餐饮店合法合规经营,确保经营作业期间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同时建立清洗台账,避免油烟扰民问题发生,为小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督促城关区刘锣锅地摊火锅店和城关区小李顶头羊餐饮管理店配备安装规范的油烟排放专用烟道,为小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受理编号166:“城关区九洲九安隧道口上方的马路,常年停放的垃圾车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现场核查,投诉反映的“九安隧道口上方马路”实为北环西路口九安隧道东口,停放车辆为甘肃美林洁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垃圾收运车,该车清运范围为城关区雁滩三森美居、兰州十中等区域,工作时间为17:30-21:30。现场检查时,该车为空车,车辆外观干净整洁,无臭味扰民情况。经了解,该车司机家住在附近,自今年8月开始,每日作业结束后对车辆进行彻底冲洗消杀后停放在此处,但无臭味扰民情况。
针对投诉人诉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第一时间通知甘肃美林洁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规范管理车辆,每日作业结束对垃圾收运车辆进行彻底严格冲洗消杀,并停放至九州公交终点站附近规范的停车场内,严禁随意停放。11月16日,经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复查,甘肃美林洁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已与相关停车场协商一致,该垃圾收运车将长期规范停放至该停车场,避免垃圾车臭味扰民问题再次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67:“城关区盐场路街道森润家园2号楼至3号楼楼下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盐场路街道森润家园实为森润家园小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草场街街道砂坪村社区号段(盐场路1378号),2016年由甘肃中能森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合资承建,小区共有楼宇4幢,房屋416套,2023年8月16日起向业主进行交付使用,现小区已完成装修入住55户,整体入住率不足20%。由于目前业主装修较集中,该小区物业公司兰州晟合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方便业主投放装修垃圾,在森润家园小区内2号楼和3号楼东侧设置小区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装修垃圾由兰州晟合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运。现场检查时,该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堆有装修及生活垃圾,且存在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情况。经进一步走访了解,由于2号楼和3号楼东侧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位于B413和B422道路交汇处,周边人流量较多,过往游商小贩易将生活垃圾投放此处,造成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放现象。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办事处对兰州晟合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督办单》,督促兰州晟合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清理森润家园2号楼至3号楼东侧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堆放的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同时,要求该公司增加小区内生活垃圾桶放置数量,规范垃圾投放管理,做到生活垃圾不落地。11月16日,经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办事处现场复核,森润家园2号楼至3号楼楼下堆放的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已全部完成清运,共清运垃圾1吨,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办事处将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对周边流动摊贩的管理和宣教工作,发现留置垃圾及时清理。同时,要求兰州晟合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于11月24日前重新选址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做好规范管理;在新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好之前,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巡逻,对小区内产生的装修垃圾做到袋装化处理,日产日清,避免产生扬尘,确保小区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受理编号168:“安宁区天居锦河丹堤2号、4号楼楼下1.餐饮商户没有商用烟道,跟小区业主共用一个烟道,乱排放油烟扰民,影响业主正常生活,楼下逍遥阁麻将馆长期噪音扰民,多次跟有关部门反映无人处理。2.根据相关条款规定,商户没有专用烟道的不能营业,要求取缔楼下商铺。3.要求开发商出具商铺招商管理说明。”
此问题经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安宁区孔家崖街道办事处、安宁区三维数字信息服务中心现场核实,安宁区天居锦河丹堤小区2号、4号楼为商住综合楼,1-2层为临街商铺,3层及以上为住宅,楼下商铺为私人房产。安宁区喜哆哆老火锅店位于2号楼1层商铺,逍遥阁麻将馆位于2号楼下2层商铺。安宁羚羊阁烤涮园位于4号楼1层商铺,安宁至仁阁家常菜店位于4号楼1-2层商铺。商铺未设计公共烟道,三家餐饮店有自建烟道,烟道一楼平行设置,由后厨通向店外,烟道无破损,未与小区业主共用一个烟道,三家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设施运行正常、清洗记录完整。
针对“餐饮商户没有商用烟道,跟小区业主共用一个烟道,乱排放油烟扰民,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问题,依据2024年8月12日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兰州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一店一策的方式做出以下整改措施:喜哆哆老火锅店停止店内产生油烟的火锅底料炒料加工,即日起张贴转让告示,若半年内不能转让,则自行改变业态;羊阁烤涮园已将原有的油烟净化器改造为机械静电光解一体机油烟净化器,承诺即日起张贴转让告示,若半年内不能转让,则自行改变业态;至仁阁家常菜店已停业,承诺半年后完成业态转变。
针对“逍遥阁麻将馆长期噪音扰民,多次跟有关部门反映无人处理”的问题,11月15日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开发区派出所对逍遥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营业期间加强人为噪声的管理。该麻将馆于2021年7月已加装隔音棉,2024年11月5日该麻将馆又在麻将机上粘贴了静音贴,将营业时间调整至晚间22时,要求锦河丹堤物业做好日常监管。经安宁区三维数字信息服务中心网络平台查询,自2024年1月至今未收到过逍遥阁麻将馆长期噪音扰民的投诉。
针对“开发商出具商铺招商管理说明”的问题,因锦河丹堤商铺均已出售个人所有,开发商无法提供商铺招商管理说明。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物业及时将《兰州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文件以书面形式告知商铺产权人,使其清楚了解出租商铺业态准入要求,禁止将该地段商铺出租给餐饮经营者,从根本上杜绝油烟扰民问题。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安宁区人民政府要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帮助安宁区喜哆哆老火锅店、安宁羚羊阁烤涮园在承诺书整改承诺期限内积极联系其他非餐饮经营者完成转让或者选择业态转变。督促安宁至仁阁家常菜店如期完成剩余部分店面的业态转变。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开发区派出所积极联系安宁区孔家崖街道科苑社区、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逍遥阁麻将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噪音扰民问题。
受理编号170:“甘肃省图书馆对面到渭源路、南昌路,汽车、三轮车、电动车、占用人行道,影响通行,卫生脏乱差”。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应急管理局和城关区人民政府渭源路街道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甘肃省图书馆对面到渭源路、南昌路”,实为甘肃省图书馆门前的读者大道,西起天水北路向东到南河道丁字路口总长约1km路段。现场检查时,该路段正处交通高峰期较为拥堵,不存在机动车、三轮车、电动车等占用人行道情况,护栏、墙壁、砖瓦盲道等存有少量积尘、污渍、落叶等。进一步走访了解,该路段偶有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情况。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11月15日,城关区应急管理局已协调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岗大队,对其所辖路段巡查管控,严查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在高峰时段安排专人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同时,城关区渭源路街道办事处已安排执法队员和社区网格员持续对该路段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非机动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堵塞人行道、越线停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提醒和纠正,引导市民将非机动车按顺序摆放在规定区域。11月16日凌晨,城关区渭源路街道办事处和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对该路段护栏、墙壁、砖瓦盲道等卫生死角进行了彻底清扫保洁。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安排人员,日间巡回捡拾垃圾,定时擦拭果皮箱、广告牌、电信箱等城市家具,夜间开展全面清洗清扫。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71:“城关区五里铺东湖副食品批发市场,管理混乱,垃圾不及时清理,卫生脏乱差。”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和城关区拱星墩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城关区五里铺东湖副食品批发市场”实为“兰州市城关区五里铺农工商企业公司东部副食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东副市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262号,该市场成立于1999年,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棚区面积1.4万平方米,现有经营户173户,批发经营品种涉及各类糖酒副食、干鲜茶叶、小食品、文化用品、劳保洗涤用品、调味品等。现场检查时,该市场内存在部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地面清扫保洁不及时等情况。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城关区拱星墩街道办事处督促“东副市场”加强市场内车辆停放管理,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区域重新划线,严防乱停乱放现象发生。11月15日,“东副市场”共划停车位52个,对不规范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了规范停放;同时,要求市场内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卸货车辆规范卸货,卸完货后及时驶离;要求“东副市场”加强对垃圾收集点的管理,对垃圾桶及时更换清运,确保垃圾桶即满即清,垃圾不落地,保持收集点干净整洁;同时,加大清扫保洁力度,严格执行每一个半小时清扫一次的保洁制度,加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清扫,保障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11月15日19时闭市后,该“东副市场”组织人员对市场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扫保洁。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72:“城关区南河道夜间市场,宁卧庄宾馆七号楼下,叫喊声,汽车喇叭车,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雁滩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和城关区通渭路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宁卧庄宾馆七号楼”实为宁卧庄宾馆办公楼,楼下为读者大道,现场秩序良好,高峰期交通较为拥堵,但无叫喊、喇叭等噪音情况。经进一步走访了解,由于近期临近冬季,蔬菜批发需求增大,张苏滩蔬菜批发市场周边从事相关运输蔬菜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中型货车、微货车和厢式货车聚集在南河北路、南河南路,形成马路市场,导致夜间该路段的通行车辆和市场交易产生的噪音扰民时有发生。经11月15日、16日多次现场检查,发现该路段存在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情况。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雁滩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督促城关区雁南街道办事处、城关区拱星墩街道办事处、城关区渭源路街道办事处在早晚重点时段巡查劝导商贩文明规范经营,不得占道经营、大声喧哗、高声叫卖影响周边居民;同时,雁南街道办事处、拱星墩街道办事处、渭源路街道办事处向南河南路、南河北路占道经营游商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商户自觉入店进行经营;各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东部副食品市场、张苏滩菜市场两处设立执法监督岗亭,配备执法队员进行全天候值守,通过守点、管段、不间断“回头看”等多种工作方式,维护南河路市容环境秩序。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城关区雁滩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将与辖区街道办事处、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加强联系,及时跟进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协调辖区街道办事处下属执法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处理违规行为,形成有效威慑,禁止违规行为发生。二是督促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滩交警大队加强该路段巡逻工作,对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批发蔬菜车辆和占道经营车辆开展劝离和清理整治。
受理编号174:“1.七里河区建兰路建材市场门口敦煌路沿线卫生情况极差,垃圾堆在路边无人清理,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生活和文明城市形象。2.七里河华陇滨河湾项目每夜连续施工,灯火通明,周边卫生情况极差,噪音污染、大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多次反映均无处理结果,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维护周边居民的基本生存权益。”
此问题经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里河区城市管理局、七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建兰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发现:
关于“七里河区建兰路建材市场门口敦煌路沿线卫生情况极差,垃圾堆在路边无人清理的问题”,实际为进入冬季寒冷时期,七里河区建兰路建材市场门口及敦煌路沿线自然脱落的树木、花草的落叶,随着气候变化和每日落叶的增多,环卫工人清扫不及时,存在落叶堆积在路旁没有及时清理的现象。
关于“七里河华陇滨河湾项目每夜连续施工,灯火通明,周边卫生情况极差,噪音污染、大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多次反映均无处理结果,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维护周边居民的基本生存权益。”的问题。11月15日,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看现场施工日志和询问项目负责人,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为保证工程质量,混凝土浇筑作业时间必须为6至12小时,个别夜间时间段存在混凝土浇筑作业的情况,这个时间段一般5至6天进行1次浇筑作业,夜间照明主要是塔吊照明灯,并照至混凝土浇筑作业面,除塔吊照明灯以外再无其他强光照明灯具。查看周边卫生情况,没发现有散落的或未清理水泥掉块;经现场查看,华陇滨河湾项目距离南侧和西侧均有住宅小区,距离最近的小区大约30米,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周边有一定的影响;目前,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施工现场无土方开挖和回填作业等产生二次扬尘的工序,施工现场所有基坑区域进行了全覆盖措施,无集中堆放裸露土方,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对施工车辆的洗车台一座,用于进出场施工车辆的冲洗。现场每日定时定点安排专人进行洒水降尘,现场也未发现排放废气的大型机械设备和二次扬尘现象。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11月15日,七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查看,并立即抽调人员对敦煌路沿线(包含七里河区建兰路建材市场门口)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整治,截止目前,共出动46人(次),清运落叶0.8吨;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里河区城市管理局、七里河区建兰路街道办事处现场要求华陇滨河湾项目负责人,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混凝土浇筑作业的时间,尽量将混凝土浇筑作业调整至白天进行,因浇筑工艺的连续性,需办理完善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隔音降噪措施,塔吊照明仅限于施工现场区域,在保证施工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照明对周边住宅小区的影响,每天安排专人做好对项目基坑周边琐碎垃圾清理工作,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合理规划堆放区域,并做到日产日清,加大工地洒水降尘频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理制度。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75:“城关区排洪路甘南花园东西区至红星巷口路段,尤其是(坤逸精品酒店)门前及周边路面年年挖年年修,并且施工方在施工后对路面未恢复,导致路面破损严重大坑叠小坑,车辆通行时路面都会扬起漫天尘土,溅起散落的碎石,对过往行人造成安全隐患,车辆所产生的刺耳噪音,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望政府相关部门督促责任部门尽快恢复路面。”
此问题经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踏勘,投诉反映路段主要为火车站东路和排洪南路,该两处道路部分路面存在坑洼,导致车辆通行时产生噪音和扬尘,碎石飞溅,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休息。经查,该两处道路由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修建轨道交通时挖掘占用,由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恢复还建,因为受资金和管线回迁等工作制约,导致道路还建恢复工作进展缓慢,道路坑洼严重。
针对投诉人的诉求,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前期已安排人员在两处路段进行了清扫洒水,暂时缓解了碎石和扬尘问题;同时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已确定施工单位,施工设备已进场,于11月15日夜间开始对该路段路面进行恢复性施工,道路坑洼处理工作预计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督促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整改时限,确保于2024年11月20日前消除道路坑洼问题,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受理编号176:“城关区雁南路78号天庆嘉园水云阁小区,云阁地下车库出入口位于天庆大道中部,为开放式汽车车库,车库出入口坡道未安装任何形式的遮雨棚,且坡道地面为高低不平的水泥搓板路,坡道处路面也未安装任何汽车减速带(坎)。坡道处有两块用铁板覆盖的集水坑,车辆经过时就会发出巨大的敲打声,铁板敲打声和摩擦声的噪音混合在一起使人无法忍受。 建议:1.在车库出入口上方加装隔音钢结构雨棚,以隔绝噪音。2.在车库出入口出车方向(第一块铁板前)加装车辆减速带(坎)。3.将搓板路换改造为石材、环氧树脂等其他材质,以减小摩擦声;铁盖板换为其他木质、石材等材质盖板,以减小撞击声。”
此问题经兰州高新区管委会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高新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关区雁南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查,天庆嘉园水云阁小区于2003年建成,物业公司为甘肃天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小区建设一座开放式地下停车库,车库出入口坡道为防滑坡道,坡道路面有部分破损,坡道处有两块用铁板覆盖的雨水收集池,内设抽水设备,防止雨水进入地下停车库。车辆经过防滑坡道及两块用铁板时,产生噪声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在车库出入口上方加装隔音钢结构雨棚,以隔绝噪音”问题,经现场勘察了解,该小区原施工图未设计雨棚,若加装降噪防雨棚会对一楼住户采光产生影响,且该处为车库上坡出口段,加装雨棚会对行车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在车库出入口出车方向(第一块铁板前)加装车辆减速带(坎)”问题,经对接甘肃天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在车库出入口处安装减速带,以降低车辆噪声对居民影响;针对投诉人反映“将防滑坡道换改造为石材、环氧树脂等其他材质,以减小摩擦声”问题,由于该处为车库上坡出口段且坡度较大,设计为防滑坡道是为了防止雨雪天气车辆打滑,若将防滑坡道换改造为石材、环氧树脂材质,会在雪天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为减缓噪声,甘肃天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破损防滑坡道进行了加固修缮;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将铁盖板换为其他木质、石材等材质盖板,以减小撞击声”问题,如将铁盖板换为其他木质、石材等材质,强度无法满足行车安全要求,且不利于积水坑中的设备维修,甘肃天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对铁盖板进行加固并加装软连接,减轻噪音产生。
该问题已办结。